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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饮酒作乐,开心!酒驾上高速被查,悲剧!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9-18 15:27

  运城长安网讯 中秋三天小长假,亲朋好友相聚,免不了一起饮酒作乐,但是喝酒后不顾交通法规酒驾开车上路,就实属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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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9时许,正值中秋小长假期间,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辖区京昆高速侯禹路段小雨,民警在辖区龙门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执勤执法并提醒过往车辆雨天路滑注意减速慢行,在检查一黑色奥迪车辆驾驶员时,由于驾驶员提供不出有效驾驶证件,民警便对其进行详细询问,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周某某身上有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数值。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驾驶员周某在前一晚与亲戚朋友小聚,喝了八九瓶啤酒,一直到凌晨两点才结束。早上6点,周某突然接到领导电话安排自己到外地出差谈业务,他便在还没有醒酒的状态下冒险开车上路,从河津东上高速,在龙门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了。

  最后,周某因其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

  高速交警再次强调:“隔夜酒驾”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较多,经过晚上的休息后身体并没有将全部的酒精分解掉,次日开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车,而且仍会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建议司机朋友在大量饮酒后至少要有24小时或者更长的间隔时间后再选择驾车出行。否则,一旦构成酒驾行为,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刘兆麟 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