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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临猗县公安局 “断卡行动”战果显著

来源:临猗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33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卡”行动工作开展以来,临猗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打、防、管、治、宣”多管齐下、同步推进,全警动员,多警种合成作战,多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深挖扩线、追踪溯源,对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发起强大攻势。当前破获“两卡”案件2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处罚17人,训诫45人,查获涉案银行卡共计96张,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 160余起,对114名涉案银行账户人员和81名涉案手机卡人员实施惩戒,对开办涉案银行卡和手机卡网点负责人共计14个网点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加强账户管理,督促倒查涉案的账户,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典型案例

2021年5月份,崔某以给公司走账为由借取焦某的银行卡6张,崔某拿到卡后将这6张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转账,流水328118元, 2021年7月17日,焦某向临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崔某和焦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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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薛某将自己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次日薛某发现出售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薛某在明知出售的银行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仍把另外两张银行卡继续出售给他人,共获利人民币500元。2021年7月30日,薛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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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日,违法行为人樊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在网络上支付结算152000元,非法获利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对樊某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300元,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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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银行工作人员尚某为王某等人违规办理30余个对公账户,利用其在银行工作的职务之便帮助查询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对公账户余额,并将涉案的10多万元赃款窃取转到王某等人的个人银行卡内。目前,尚某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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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临猗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强化打击力度、惩处力度、宣传力度,力争打掉一批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坚决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铲除滋生“两卡”犯罪土壤,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警方提醒:时刻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微信号、QQ号、支付宝等虚拟账户以及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上述卡号、账号、账户,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