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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帮助本该赞 见财起意反被拘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3-02-02 11:1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冯峰)近日,万荣县公安局解店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手机支付钱包案,两名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1月1日,王女士与贾某某母女二人(两家并不相识)同在县城某超市购物后,先后走出超市。在超市门口,王女士所购蔬菜散落在地上,贾某某母女见状,立即伸手相助,帮助王女士将散落的蔬菜拾起装好。事情本该到此结束,贾某某母女热情相助的行为应该受到称赞,而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人们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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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某某母女帮王女士收拾好散落的蔬菜,王女士表示感谢并离开。这时贾某某母女看到王女士掉在地上的手机却没有及时叫住王女士,将手机归还。而是动了贪念,将手机带回家中。到家后,贾某某女儿立即打开王女士手机(手机未设置屏锁),查看王女士微信钱包。贾某某女儿按照一般设置密码的习惯,将王女士微信号显示的手机号后六位,作为微信支付密码进行尝试,居然输对了密码。在贾某某授意下,贾某某女儿将王女士微信钱包余额900余元转入自己的微信钱包,后又将该900余元转入贾某某微信钱包,将该笔钱占为己有。

  王女士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即补办了手机卡,并装入新手机,手机开机就收到微信钱包内900余元被转出的信息,王女士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

  万荣县公安局解店派出所值班副所长杨智鑫接到报警后,迅速同民警侯启斌、孙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查研判,锁定了涉嫌盗窃财物的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母女。贾某某母女见到民警找上门来,也主动承认捡拾手机后,将手机微信钱包内的钱款转至自己微信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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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某某母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真心悔悟,主动归还王女士的手机及钱款,取得王女士的谅解。

  经解店派出所调查,贾某某母女二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盗窃公私财物违法行为。万荣县公安局根据该违法行为及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节,依法对贾某某母女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