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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法院拆除了两台60立方低温储罐……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5-13 16:30

  运城法院聚焦各类执行案件,坚持能动司法,全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两地法院联动,“硬核”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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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虽艰,使命必达。近日,河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20余名干警奔赴临汾市尧都区,在当地法院的协助配合下,“硬核”执结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异地执行案件。

  据了解,被执行人临汾市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4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指使他人阻碍执行人员对该公司名下两台低温储罐进行查封、评估,并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裁定,驳回该执行异议,并在依法拍卖后,于2024年3月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台低温储罐解封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但该罐位于临汾市尧都区某天然气站内,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且被执行人对执行拆除交付工作可能会产生反抗情绪,存在安全隐患,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与被执行人所在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共同商讨、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决定于4月25日前往尧都区强制拆除低温储罐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行动前,尧都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提供了详尽的抵偿物信息和当地法律环境分析。同时,两地法院执行局同步建立实时沟通机制,确保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紧密衔接,避免出现疏漏。

  执行行动当天,河津市人民法院派出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20余名干警奔赴临汾市尧都区,按计划方案开展行动。当天顺利完成两台60立方低温储罐的拆除、交付和运输工作,成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这面锦旗,是群众最好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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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旗上的每一个字,都是对你们无畏执行的赞誉”。近日,申请人张某来到夏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有效率,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感谢。

  2020年6月,张某诉刘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刘某应支付张某投资款1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8月,张某向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在线下对其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户籍地在高平市,执行干警委托高平市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其在户籍地的财产及家庭情况、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信息等,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也联系不上,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顿。

  后申请人张某提供被执行人刘某是当地一名老师的信息后,执行干警很快锁定了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并到当地银行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工资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和执行干警联系,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声称自己无其他财产,同意用工资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款。

  经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每半年扣划一次被执行人的工资,同时被执行人有申请预留必要生活费的权利。于是每隔半年,执行干警都会奔赴几百公里以外的高平市对被执行人的工资予以扣划。至此,申请人张某的申请标的额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