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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语音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律师说行!

来源:山西晚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29 08:48

  随着微信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很多人都通过微信语音功能来进行交易、借钱、达成协议等。那么一旦发生争议,微信的语音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于打官司吗?3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微信借钱非常普遍

  “滴——”3月24日,正在上班的小周微信又响了,拿起来一看,原来是朋友王刚发来的语音,说出门没带钱也没带卡,需要买东西急用,让小周借5000元。小周是一个警惕性比较高的人,他通过电话确定了对方身份,清楚了王刚什么时候可以还,王刚说:“放心好了,下周就还你。”小周也不好拒绝,朋友也是老哥们儿了,也只好“滴——”一声,给对方转了过去。

  现如今,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借钱的情况其实很多。很多时候,出于方便,微信交流的内容都是通过语音功能进行。

  不得不说,在电子信息发达的世界里,有利便有弊,如何规避这些情况下转账借钱的风险呢,究竟微信语音信息能否作为借款的有力佐证呢?

  微信语音能否成为证据?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表示,微信语音信息能否成为证据,首先看其是否符合民事证据法律上的合法性要求。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微信语音是录音证据,属于证据类别中视听资料这一类,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是否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却是有争议的。正确的做法是,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侵犯的情形下,秘 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语音如何具备证明效力?

  语音证据除了应当具备合法性从而能够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质证,还应当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证据具有合法性,不代表其具有证明效力。证据的证明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侧重程序上的“正义”,通过排除非法证据,来实现平衡各诉讼方的利益。客观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主观臆测。关联性与待证事实相关,是判断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标准。

  在具体实务中,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微信是依附特定手机终端的软件,其聊天记录非常容易灭失,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同时,语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语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资料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

  二是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另外,由于微信账号可以手机号码、QQ号等非实名注册,导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难以核实主体身份。因此,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第三,除语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由于语音证据的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判决的依据不充分。因此,语音证据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其他证据的印证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