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说法 >

始于“网恋”终于诈骗 网络交友需谨慎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3-25 14:4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韩晓娟)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与人的沟通交流方式五花八门,很多人通过电脑、手机与“网友”进行沟通交流,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网恋”实施诈骗,且频频有人中招,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网络诈骗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网络诈骗案件,近期,稷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网恋”诈骗案。

  简要案情

  2020年1月份,被告人杨某和被害人张某通过一个红包群认识,张某在群里透露出想谈恋爱的信息后,被告人杨某便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张某为微信好友,两人开始通过微信聊天并确立恋爱关系。期间,杨某在聊天中套取了张某的身份信息、职业、家庭成员情况。半年后,杨某便开始以虚构“身份证丢失借款”、“高速路上车爆胎,出车祸需要借款”、“围观赌博被罚款”、“回家卖房子需要缴税”等理由向张某借款,张某以微信1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数额给杨某转账。在17个月的时间内,杨某骗取张某600余笔借款,共计770019.78元。张某意识到借款数额特别巨大且均没有还款后,便不再给杨某转钱,杨某随即伪装成其他身份威胁恐吓张某,对张某进行敲诈勒索,张某向其转账共计4788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