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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藏匿枪支案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9-11 11:15

  9月8日,万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抓获违法行为人丁某,查处一起非法藏匿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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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违法行为人丁某在家中藏匿气枪一把及配件一个,钢珠96颗,靶箱一个,铅段320根。经运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某携带的为枪支和枪支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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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行为人丁某构成非法携带枪支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涉案气枪及配件依法予以收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私自持有枪支、火药等涉枪涉爆物品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如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如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万荣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