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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扶贫款”正在发放?!小心上当!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6-12 10:07

“你符合国家扶贫政策条件

只要配合刷流水

就能领147万元

专项扶贫资金!”

你心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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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天上掉馅饼”好事一桩

实际上

你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活动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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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稷山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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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案例

  6月7日,稷山县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线索:群众任某名下银行卡涉及某电信网络诈骗,经过缜密侦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于6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抓获。

  经查,4月19日,犯罪嫌疑人任某(63岁,男,稷山县人)浏览某网页时得知“某乡村发展”APP可以提现扶贫款。在利益诱惑下,任某下载注册了该APP,并申请办理了“扶贫款”平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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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任某看到自己的账号审批到了147万元的“扶贫款”,这让任某十分欣喜,便准备提现,此时平台上却跳出“扶贫款”提现失败的信息。于是,任某主动联系平台客服,对方称:“领取‘扶贫款’需要足够的银行卡流水,其提供的银行卡‘流水’不足,导致提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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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获得“高额扶贫款”,任某按照“客服”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提供给“平台”包装过流水,同时,将“平台”转入的1万元“流水资金”取现,并将该笔现金通过ATM机存至“平台”指定的银行卡。经过系列操作,任某最终未能提现“扶贫款”,反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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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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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运城公安再次提醒

请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

切勿勿贪图小利

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两卡”

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