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陷两难?平陆“法理+情理”调解破局!
来源: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0-29 10:04
近日,平陆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土方工程款纠纷,通过“法理厘清争议、情理融化对立、闭环保障效力”的三维调解法,不仅为双方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以高效、公正的处置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暖流”。
工程款争议陷困局
2025年5月,平陆县某建材公司的工程项目现场,本应是机器轰鸣的施工场景,却因一场工程款纠纷陷入停滞。施工方负责人秦某带领团队承接该公司土方工程后,双方在工程量核算与款项支付上产生巨大分歧:秦某手持自行统计的“21万余方”工程结算单,要求建材公司按此标准付款;而建材公司则以第三方出具的“117893方”测绘数据为由,认定秦某结算单存在虚增,拒绝其主张。
多次协商无果后,秦某情绪失控,组织多辆工程车辆封堵建材公司项目部大门,导致项目全面停滞。建材公司无奈报警,民警及时到场维护秩序,要求秦某不得再以极端方式阻碍施工移开车辆,并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最终以失败告终。情绪激动的秦某选择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
三维调解破僵局
10月9日,平陆县人民调解中心接到信访局转办案件后,主任孙涛第一时间带领陈胜伟、赵然生、吴灵霞组成调解团队下沉一线。面对“21万余方”与“117893 方”的核心争议,团队确立“法理筑基、情理破冰、闭环兜底”的调解思路,分三步推进处置:
一是法理为基,厘清争议边界。调解团队深知,涉企纠纷处置需以法律为标尺。团队先后三次前往工程项目现场,通过实地核查、走访证人、比对资料,勾勒完整事实链;同时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证据效力,既驳斥建材公司“欺骗签字”的无依据主张,也客观指出秦某结算单存在的证据瑕疵,引导双方跳出“各执一词”的对抗,回归法律框架下的理性沟通。“只有让双方清楚各自的法律优劣势,才能为调解打下坚实基础。”调解员陈胜伟表示。
二是情理破冰,化解达成协议。针对秦某因工程款拖欠导致的焦虑,调解员赵然生共情其“为工人工资奔波”的不易,同时指出“堵门”极端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对建材公司,调解员陈胜伟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剖析拖欠工程款对企业信誉的损害,点明第三方测绘程序的瑕疵风险,让企业意识到诉讼并非最优解。集体调解会上,团队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后果,“走到诉讼环节,秦某证据不足可能败诉,建材公司测绘数据也可能不被采信,最终只会耗时耗力扩大损失”,同时结合“项目推进效率”“双方合作口碑”等实际利益维度进一步疏导,多次化解中途僵持危机。通过持续的情理沟通,秦某逐步放下了对抗情绪,理性看待工程量核算;建材公司也展现协商诚意,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工程回填土方量按13.8万方计算,单价每方19元(含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总工程款262.2万元;建材公司已付168万元,剩余94.2万元于当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不得用物品抵顶),秦某2025年拉运土方量另行结算,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是闭环兜底,巩固调解成果。协议达成后,调解团队并未止步,而是主动对接法院,为协议办理司法确认手续,使其转化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这一“闭环服务”不仅打消了秦某对款项支付的顾虑,更从根源上规避双方二次纠纷风险,让调解成果真正成为“管用的长效资产”。
治理优化拓新局
此次纠纷的妥善解决,是平陆县人民调解中心践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生动实践。从效率上看,调解团队快速介入、精准处置,避免纠纷升级拖累项目进度,为企业节省时间与诉讼成本;从导向看,通过司法确认传递“依法依规解决争议”的理念,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契约精神;从长远看,这一案例也为当地涉企纠纷调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聚焦重点工程、加强前端预判、强化专业调解,让人民调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重点工程纠纷预判力度,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调解优势,主动选择这一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孙涛表示,平陆县人民调解中心将持续以专业力量筑牢“法治屏障”,为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多“调解力量”。
通讯员: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