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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筑牢农村生态法治屏障

来源: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1-28 10:20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1月27日,由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张某某、孔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在临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次庭审邀请80余名乡镇、社区基层代表到场旁听,检察官依托庭审现场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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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三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主观故意等,全面举证、有力质证,并与辩护人展开充分辩论,深入阐释了犯罪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自身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与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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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庭审旨在向基层干部生动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凝聚农村生态保护合力。今后,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不断创新“以案释法”宣传形式,为筑牢农村生态安全法治防线、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李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