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来源:新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3-09 10:22
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亲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原本对簿公堂的四兄妹最终握手言和,不仅使血浓于水的亲情得以修复,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
案件回顾
原告三兄妹与被告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其母早年去世,父亲于2025年10月去世后,留下了12万余元存款。被告在父亲去世后,持父亲的存单、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银行将上述存款全部取出。原告三人得知此事后前往银行查询,并从银行工作人员处获取了存款支取的时间、金额及明细清单。面对被告的行为,兄妹几人多次协商未果,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下,三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父亲的遗产。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核案件材料,仔细梳理了银行出具的取款明细等证据。庭审中,法官意识到,当事人之间并非简单的利益争夺,而是有着深厚情感基础的亲兄弟姐妹。“判决容易,但判决后,你们兄妹之间的情分可能就真的断了。”法官深知,一纸冰冷的判决或许能解决财产的分割,却无法愈合亲情的伤口。为此,法官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另一方面,法官更从亲情的角度切入,与当事人促膝长谈,回忆父母在时的家庭温情,劝解四人:“父母已经远行,留下的遗产是他们对子女最后的馈赠,而这馈赠中,最珍贵的部分应当是手足之情。和气相爱、互帮互助,才是对父母最好的告慰,也是给后代最好的榜样。”

经过法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明理,兄妹四人心中的坚冰逐渐消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父亲的遗产由四兄妹平均分割。曾经对簿公堂的一家人,终于在法庭上重拾笑颜,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均已先于其去世,其子女即本案的原、被告四人,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父亲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然而,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司法的最终目的也不仅仅是定分止争,更在于修复社会关系。本案中,法官准确抓住了“亲情”这一关键点,将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当事人从“争利”走向“让利”,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