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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一行在盐湖区法院验收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1-20 15:50

  11月16日,由运城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朱飞云带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组一行4人到盐湖区人民法院,就本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副院长原菲娜,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玉学,纪检组书记李红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武毅,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张为民出席座谈会。

  运城市文明办领导一行先后参观了该院立案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法官健身中心、文化长廊、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等地。

  在五楼会议室,盐湖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武毅向运城市文明办领导汇报了该院本年度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武毅主任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盐湖区法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已经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庭室精心组织,干警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法院以院党组为“排头兵”,紧抓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开展丰富文体活动、加强主题教育活动、送法进企业,全方位、多角度践行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让忠诚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在每一位司法人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该院的创建资料进行了核实查验,重点对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指导工作、创建活动是否规范有序、业务工作是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能否协调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查证和检验。

  最后,运城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朱飞云对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点评,他指出:““案多人少”是我国基层法院面临的较为普遍的一个难题,盐湖区法院作为运城市受理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困扰”,但从我们今天一行参观院内各项工作看来,就是在这样艰难的司法环境下,盐湖区法院依旧还能做好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属难得,精神文明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精神动力、文化环境和智力支撑。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司法单位,更应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让社会主义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沁润到每一位司法人,才能保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问心无愧,才能真正维护好公平正义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