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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辱使命 砥砺前行——绛县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硕果累累

来源:山西法制报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8-01-11 14:42

  近日,绛县交警大队喜获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绛县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群众认可。

  大队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杜英杰任组长,队委班子任副组长,其他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建立了文明创建领导责任机制,组织安排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在机关办公大楼楼道悬挂和张贴了各种爱国敬业、遵德守礼、三严三实、奋发向上、为民服务的名言警句,营造了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为重点,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内容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以“自重、自省、自警、自立”为内容的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党员民警在精神上补足了“钙”,筑牢了理想信念堤坝,增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理论自觉、行动自觉。

  在扶贫工作中,交警大队把工作视为自觉行动,本着做好事、做善事的积极心态,秉承“善无多少、善无大小、善无止境、善不图报”的理念,开展了“精准扶贫决战贫困”“情暖旅途交警同行”“暖冬行动善无止境”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民警们深入到老党员、特困家庭、孤寡老人、重残儿童家中,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全体民警为群众义务修路、扫雪、清理路障、到敬老院打扫卫生、送慰问品,到困难家庭看望孤寡老人,并送去棉衣,对失学儿童给予经济上的救助。对所帮扶的古绛镇西吴村、西吴壁村、么里镇河王村的61户贫困户,民警通过为他们争取扶贫资金、创业贷款、捐款,引导和鼓励他们发展种植、养殖、务工等,使其逐步脱贫,目前已有25户贫困户成功脱贫。

  积极开展“一村一警”大走访活动和“五送一满意”活动。即“送服务、送平安、送和谐、送法律、送温暖”,坚持“民生主导警务理念”,全面实施爱民工程,千方百计地访民困、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善事。全队51名包村民警把推行“一村一警”模式作为进一步提高队伍战斗力,推进公安交警工作的重要举措,民警们到公路沿线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村庄,立足农村,走向群众,当好“五员”,即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群众的宣讲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的督导员、群众的服务员。将各项公安交警基层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真正掌握基层的情况,使人口管理工作和场所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急剧下降。目前,在所包的68个村庄里,有65个村庄实现了“零发案”目标。

  着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喜迎十九大、党员争先锋”“党员志愿者”“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树立服务标兵、岗位能手、文明个人、文明科室,创一流的服务业绩,充分展示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车管所民警推行警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事故股民警在事故处理上坚持“六快”原则;违法处理大厅民警本着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角色转变,推出全省异地交纳罚款处理交通违法便民措施;路面执勤执法民警做到“五个一”。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只警告不处罚,对拉运苗木、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鲜活物资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为司乘人员提供指路、引道、补胎、加油、加水等服务。

  文明单位的创建成就了绛县交警大队,推进了绛县交管事业的发展,树立了绛县交警的良好形象。大队连年被评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大队”;杜英杰被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县2011年到2016年十大优秀人民公仆”;股长李金生被评为全市“十佳百姓喜爱的交警”;股长王强被评为全市“十佳百姓最喜爱的交警”。

  一直以来,绛县交警大队不辱使命、团结进取、策马扬鞭、励志前行,把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成果融于日常各项交管工作中,力求为绛县交管事业的发展付出更多的努力,为绛县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保畅交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