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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法院一拒执案从公诉到审结仅用5天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10 09:23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  古红军 )近日,河津法院对一起拒执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孙某与原告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津法院判决孙某向高某给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孙某拒不报告财产,河津法院对其处以罚款(未缴纳)。

  法院查明,孙某个人独资经营工厂,有较大数额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经采取罚款后仍拒不执行判决。河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被告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该案自提起公诉到审理终结,前后仅用了5天时间。

  今年以来,河津法院持续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检察院,建立打击拒执罪“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工作机制,统一案件移送、举证标准,畅通各环节衔接渠道,成立了拒执罪打击专项工作小组,对执行案件逐案梳理,深挖拒执罪案件线索,每周进行通报,为积极、准确、高效打击拒执罪提供保障。

  近段时间以来,该院已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4案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拘捕3人。同时,该院加大拒执罪自诉程序的适用力度,依靠刑事自诉程序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检察机关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自诉案件3件,逮捕1人,其余涉案当事人正由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

  下一步,河津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惩被执行人的拒执犯罪行为,促进案件执行完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