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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检察院检察长向县人代会报告检察工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2-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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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在召开的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席常国代表全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8年的工作——

  一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经济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创造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一年来,批捕、公诉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扶贫领域,非法占用耕地案14件16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公益诉讼案件23件。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恶势力案件6次;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村霸和恶势力案件8件35人,经审查批捕8件26人,不捕9人,公安移送起诉村霸和恶势力案件3件1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件4人。同时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批准逮捕86件103人,提起公诉103件157人,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呈连年下降趋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25人,不起诉12件12人;分流办结来信来访案件48件,司法救助4件5人3.8万元。民事行政部门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并提供法律援助,经法院调解为11位农民工讨回工资25万余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年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12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公安机关全部采纳纠正,介入命案3次,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通过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追诉4人,追漏罪2条,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93份,法院采纳90份,法院采纳率为97%。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法院全部采纳纠正。通过审查法院刑事判决,依法提起抗诉3件3人;共向刑罚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全部得到采纳纠正;民事行政检察支持起诉案件41件,监督案件8件,提请再审案件2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2件。

  四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真正从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本意出发,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两种方式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尽量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同时,主动向县委和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争取支持。一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市院列为全市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并根据真实案例,拍摄一部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微电影《和谐之路》,已在市、县电视台等媒体播放,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认真开展检察队伍整肃,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一年来,该院被运城市干部驻村帮扶领导小组授予“模范帮扶单位”,先后有多人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表彰,其中5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2019年检察工作如何提档加速,从五个方面抓起:

  一是围绕中心,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上要有新举措。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夏县人民检察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克难攻坚,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有新成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敏锐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不放,紧盯重大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以“三打三治”为载体,穷追猛打,深挖彻查,打伞断血,除恶务尽。同时要强化法律监督,注重办案质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四个全覆盖。

  三是深耕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要有新作为。

一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通过发挥检察建议、刑事抗诉等监督措施的功能作用,坚决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严重不当、审判违法等问题。准确适用修改后的刑诉法,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

三要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做到精准有效,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四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把握规律,加强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衔接,重点监督生态环境污染、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国有资产流失、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直至提起公益诉讼。

  四是开拓创新,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要有新突破。在3月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考核和评价,严格实行员额检察官录用和退出机制;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五是坚持不懈,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上要有大提升。把党建活动与队伍管理、业务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有机地统一起来,着力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不断强化“三基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激发干警的活力和干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强化党员意识和先锋意识;完善人才培养锻炼机制,深度挖掘身边典型,逐步形成人才品牌;打造“读书型+运动型+园林式”检察院,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秦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