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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司法局光华乡矛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11-25 17:18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潘戈)  近日,光华乡某村王某和李某因婚姻家庭纠纷产生了肢体冲突,闹到了光华乡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无果后,光华乡矛调中心受理了此次纠纷,公调联动,齐心协力,成功化解了这起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纠纷。

  事件经过:王某和李某本是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女,已经6岁了,因双方感情不和多次吵闹,已经分居多年,于4月份协议离婚。根据协议,孩子由男方王某抚养,女方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万元。

  4月中旬,男方王某去李某家取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物品。李某的父亲在院子里见到王某后,两人在交谈中发生争执,产生了肢体冲突,并报了案。乡派出所及时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带到了派出所。经过民警多次调解,双方各不让步,无法达成一致。案件交由光华乡矛调中心进一步调解。

  乡矛调中心受理该纠纷后,指派专职调解员、司法所干警和派出所工作人员一同去村里进行了走访调查,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交谈,了解了事情原委:王某当时态度不好,李某父亲一直对王某不满,双方同时动手,均有过错。在打架过程中,王某的手机被李某踩碎、眼镜被打破。事后,王某称自己浑身疼痛需要住院,李某称自己和父亲也身体不适需要住院,双方都愿意为对方付医药费,但都不肯出院,而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方当事人并无大碍,休息几日便好。

  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较大,若不及时调解,矛盾可能激化。调解员先从孩子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开导,希望双方多为孩子考虑,不要闹得太僵。经过疏导,双方当事人同意配合调解,各自提出了诉求:李某要求王某不准再去她家闹,并同意她定期看望孩子,协助自己将户口迁出。王某要求李某按协议支付4万元抚养费,并赔偿自己的眼镜和手机。

  明确了双方诉求后,调解员再次进行了调解,终于达成了一致:李某同意当日下午将4万元以存折的形式存到女儿的名下,由王某保管。因王某的手机已经用了一年多,李某将自己新买的手机给了王某,眼镜不再赔偿。18日下午,王某将户口本交到了司法所,李某将存折也交到了司法所,李某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将户口迁出,王某也得到了女儿的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就此化解。

  当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离婚案件频发,家庭婚姻纠纷在社会矛盾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极易对社会和谐稳定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我们调解工作者要不断学习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水平,心明眼亮,步稳身正,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县“三零”创建和多元解纷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