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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检察院支持起诉 帮忙助力农民工解忧“酬”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3-09 08:58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省院《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以来,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垣曲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多部门联动帮助18余人讨薪共计22.9万余元。


多部门联动  助力农民工讨薪

山西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某棚户区改造6标9号楼项目承包给靳某,靳某负责管理工人并支付工人工资。刘某、张某、王某等7人为靳某提供劳务,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及报酬等事项。工程结束后,靳某拒不支付刘某等工人劳务报酬,拖欠工资5.6万余元。

刘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向垣曲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经调查,发现山西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工人工资支付给靳某,于是将该案移交至垣曲检察院。

垣曲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一方面与农民工代表进行联系,安抚农民工情绪,详细了解其诉求;另一方面与劳动部门、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就案件情况进行交流。为了帮助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回报酬,垣曲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劳动部门迅速联动,组织发包方、承包方、工人代表三方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耐心对各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靳某将工人工资5.6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积极讨薪显温情  主动作为解民难

2016年,秦某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雇佣了郑某、姚某等8名农民工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秦某为工人们分别出具了一张工资欠条,经工人们多次讨要,秦某以没有钱为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万余元。

郑某等人向垣曲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了郑某等人提交的证据,发现本案的事实和证据都很明晰,但申请人无法提供秦某的联系方式。这成了摆在承办人面前的难题,经过向申请人详细询问秦某的信息,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作为,前往公安机关调取了秦某的身份证号,又到通讯公司调查了秦某的手机号码。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与秦某取得联系。

秦某表示,其确实欠郑某等8人的工资,但其现在没有钱,无法支付。承办人对其详细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秦某表示其愿意回去筹钱支付郑某等8人的工资。目前,秦某已通过承办人将工资支付给郑某等8人。


诉前调解止纷争  “枫桥经验”贯其中

2019年7月份,杜某承包了垣曲县长直乡某村厕所改造工程,张某、李某二人为其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劳务费按照所建厕所的个数结算,工程结束后,杜某欠张某、李某工资6800元拒不支付。无奈之下,二人向垣曲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听取了张某二人的诉求,主动与杜某进行联系,考虑到杜某系外地人,往返垣曲多有不便,同时也为了尽快帮张某二人拿到工资,希望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并邀请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部门一起参与本案的调解。调解中,杜某与张某二人就是否支付完毕工资及工资的数额发生争议。针对双方的争论焦点,组织双方当场进行结算,最终杜某承认其欠张某二人工资6800元。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杜某一次性支付张某二人6500元。杜某当下将65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张某。至此,本案通过调解圆满结案,张某二人也顺利拿到工资。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是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对于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积极作为,努力在民生领域贡献检察力量;针对农民工诉讼能力比较弱的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支持起诉职能,鼓励、帮助弱势群体依法及时维权,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同时与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共同建立农民工欠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互相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打出“组合拳”,促进案件快速办结。将“枫桥经验”贯穿在司法办案中,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