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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首例“袭警罪”案件当庭宣判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9-30 15:2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任雅茹)9月23日,闻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袭警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闻喜法院审结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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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某日凌晨,被告人武某在县城一宾馆住宿时与前台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进行撕打。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县公安局综合警务大队民警接指令及时赶到现场处警。在处警过程中,被告人武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且手持宾馆房间内的电热水壶欲袭击民警。在被民警控制后带离现场的过程中,被告人武某使用暴力挣脱并抗拒执法,用脚踹蹬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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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武某具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武某到案酒醒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被告人武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