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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1-21 16:4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柴川)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高效解决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新绛某副食批发部日常经营以副食品、乳制品批发为主,因日常囤积货物金额巨大,便为其所在仓库的货物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保单详细注明保险处为批发部注册地及仓库所在地,且明确约定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2021年10月7日,洪水侵袭,漫延城内,原告注册地及仓库所在地被水淹没,存储货物虽经过积极抢救,但洪水来势凶猛,仍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此次受灾事实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及时向被告保险公司报险,并对受灾货物进行清算,保险公司最终核定了货物损失金额,但双方因具体赔付金额产生分歧,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

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接到原告递交的相关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明了,便将该案立为诉前调解案件,转交至法院特邀调解员办理。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并在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审查相关证据后,与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重新计算应赔付保险金额,并用心安抚原告情绪,耐心做好原、被告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

  该案自诉前立案至结案仅一月有余,且做到案结事了,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没有后续执行的烦忧,真切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暖与力量。

  近年来,新绛县人民法院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效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通过诉前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更好的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