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司法 >

“田间地头”听证会 烟叶之乡检察情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3-16 15:01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檠)蒲掌乡是垣曲县最大的烟叶生产基地,但就是这样一个靠烟叶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乡镇,当地老百姓对买卖烟叶的法律法规却知之甚少。正如刘某某所言,“要不是这场听证会,我都不知道私自收购烟叶法律后果这么严重。”

  为了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3月14日下午,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在蒲掌乡南蒲村委会对刘某某拟不起诉非法经营案进行公开听证,参加人员有公安、烟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委干部、村民代表等。

1647414183942672.jpg

  2021年9月份,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烤烟收购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甘肃庆阳一个姓穆的烟农手中购买了一车烟叶。2021年9月26日,接电话举报,垣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运城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绛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垣曲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垣曲县蒲掌乡派出所民警,在刘某某位于垣曲县蒲掌乡陈河村张家坟的仓库内当场查获烟叶2739.6公斤。经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出具的价格证明,查获的烟叶价值为102351.46元。

  经审查,案件承办人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他人手里购买烟叶,价值为102351.46元,达到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标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系初犯,此次收购的烟叶属于未经加工的真实、合格烟草制品,且被及时查获,尚未流入市场,与同类案件相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主观恶性不大,对刘某某拟作不起诉,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利益最大化。

  考虑到刘某某私自收购烟叶的行为在当地并非个例,检察长决定把听证会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来一场接地气、入人心的法治宣讲会。会上,检察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本案的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充分听取了公安、烟草、听证员、律师、村委干部等各方意见。

  经过认真讨论,听证员代表表示,刘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其主观动机是为了挣钱养家,情有可原。如果将其判刑,清白的人生留下污点,甚至影响子女就业,那样很可能令其背负罪责而自甘堕落,鉴于本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检察机关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刘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律师认为,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考虑刘某某的认罪态度,对刘某某不起诉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能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刘某某最后陈述时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会后,检察官一行人“趁热打铁”向旁听的村民现场普法,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把公开听证会开进乡村,是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能动履职,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