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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勘验、调解 看法院干警酷暑下的坚守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李佳 | 发布时间: 2022-08-05 10:2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向旭)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运城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以办实事的举措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惠民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此,运城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栏,讲述运城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的身边故事,生动展示为群众办实事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

  “执行飓风”再发力  执行攻坚不服“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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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盐湖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全体人员按照预定方案,顶着夏日酷暑,再次踏上执行攻坚之路,发起了又一波执行攻势。

  烈日当头,酷暑难耐,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发扬勇于担当、顽强拼搏的精神,奔走在银行、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标的物所在地等,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开展查封、冻结、扣划、腾房、交付等行动,为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08年7月,李某某与高某某在某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当时高某某提交了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户籍证明信,但其提供的身份信息比实际使用的身份证登记的年龄大5岁。后李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结婚证上登记的高某某身份证号与实际身份证号不一致,无法通过民事诉讼办理离婚。

  2022年2月,李某某将某县民政局起诉至河津法院,请求判令某县民政局撤销其与妻子高某某的结婚登记。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二人登记结婚时间为2008年,已超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遂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起诉。

  考虑到驳回起诉后,李某某又回到了无法办理离婚的困境,承办法官向某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被告某县民政局将二人结婚证中高某某身份证件号予以变更。某县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变更。至此,李某某与高某某因婚姻登记信息错误不能办理离婚的困境得到了有效解决。

  现场勘验定纷争 “兄弟”矛盾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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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下午两点,闻喜县人民法院东镇法庭干警前往礼元镇下寨村实地现场勘验,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亲戚关系得以修复。

  原告陈某、耿某与被告陈某某、王某某同为下寨村村民,陈某与陈某某系叔兄弟关系,二被告居住的窑洞在二原告居住窑洞的后上方,因去年雨水较多,被告院落塌陷,致使原告居住的窑洞顶部多处渗水出现裂缝,二原告多次与二被告协商填埋大坑一事,均协商未果,导致亲戚关系出现裂痕,双方已一年多不曾来往。

  东镇法庭受理该案后,与原告陈某沟通得知,自2021年以来,下寨村村委会干部、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矛盾纠纷一直未得到圆满化解,导致两家关系持续恶化。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决定到案涉现场对大坑情况、窑洞渗水裂缝情况进行现场勘验,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在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分别深入交流,现场释法明理,经过长达七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在当天晚上九点半,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看着法庭干警及调解员被汗水湿透的衣衫,被告王某某一个劲地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我的一块心病终于解决了,有你们真好!”。

  诉前高效化纠纷  群众诚挚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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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由衷地表达感谢,感谢万荣县人民法院荣河法庭尽心尽力为民办事,帮我解开了困扰已久的心结……”近日,薛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荣河法庭,感谢荣河法庭为其化解了一起多年协商未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2008年9月,薛某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二十年,薛某某一次性付清了承包款。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尚未届满,村委会又将该沟地另行承包给他人,严重影响了薛某某对承包地的经营权,多次协商解决未果后,薛某某遂将该村委会起诉至万荣法院。

  万荣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和荣河法庭调解员通过认真研判,多次到村委会对案情和当事人进行深入了解,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分析利益得失和承担的风险,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