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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法庭见”?其实矛盾还能这样化解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02-27 15:44

  运城长安网讯  近年来,运城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以办实事的举措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惠民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务工受伤起纷争 调解言和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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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绛县一年逾六旬的老人接受某劳务公司派遣在外务工期间受伤,因损害赔偿问题将其所在劳务公司、被派遣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过新绛法院三泉人民法庭的调解得到圆满解决,原告不仅顺利得到了赔偿,还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原告韩某受新绛县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指派,到新绛县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每月工资3400元。2022年2月的一天,原告上班时发现筛子出现异常,车间内粉尘弥漫,于是开始更换作业,却不慎掉入筛子下面的坑中,致使锁骨等部位受伤,在送往医院后住院治疗17天,花去医疗费7000余元。原告出院后,因损害赔偿问题多次与所在公司沟通未能解决。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受聘的某劳务公司、被派遣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却存在多起矛盾纠纷。劳务公司与科技公司之间存在承包合同,其中对人员工资、人身伤亡和安全事故等进行了约定;原告与其所在的劳务服务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双方除了本次事故产生赔偿纠纷外,该公司还拖欠原告工资1300余元;另外,原告所在劳务服务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新绛支公司还购买有团体意外伤害险,而原告发生事故时,尚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就会引发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4个诉讼,不仅审理周期长,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为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多个纠纷合并解决。首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原告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了原告损伤程度,对由此引发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作出了评定;接着公开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使得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数额一目了然;然后明确了各自责任,指出被告某劳务服务公司作为派遣公司,某科技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派遣的公司,有义务为原告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原告作为雇员在生产劳作中,其自身也负有安全注意义务,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也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积极履行赔付义务;最后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引导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解决纠纷。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劳务公司当庭支付了拖欠原告的工资,并承担了原告经济损失的1.5万余元,某保险公司也按照规定,对原告的1.1万余元医疗费等启动了理赔程序,原告则主动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邻里地埝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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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用再和他说了,我都找好律师了,法庭见”“谁怕谁,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了,那就法庭见!”一起因耕地埝塄被损坏而引发的邻里纠纷,经闻喜县人民法院东镇法庭前后4次调解,终于成功化解。

  闻喜县礼元镇昙泉村吴某与被告闫某因耕地地埝问题产生矛盾,在村委及礼元司法所调解无果后,吴某遂起诉至法院。为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承办法官从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听取双方意见,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双方在该纠纷发生之前就曾因案涉相邻地块的通行问题产生过争执,并经东镇法庭人民调解员以调解方式解决,后又因地埝问题产生纠纷,经多部门调解未果,引发诉讼。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先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分别进行说服教育,同时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双方家里的一些情况。通过长达5小时的以情说理,法官最终说服了双方,原被告均同意和解。随后,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村干部一起来到案涉地埝现场,通过实地测量,制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了该起纠纷,双方握手言和,恩怨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