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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束光 “温暖”了整个夏季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08-04 12:45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卓瑞)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河津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给诉前调解做“加法”,给司法审判做“减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非诉化解、高效化解。

诉前调解“一箭双雕”化纠纷

  近日,河津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日内成功调解两起不同原告、同一被告的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该院快捷高效的调解速度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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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贺某兵、贺某梅先后与某商场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租赁其摊位,后因二原告对商场的某些规定不满,不愿再租赁其摊位,要求商场返还剩余租金,二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该商场诉至河津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河津市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樊安东发现这两起案件属于同类型案件,可以一并处理。在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后,樊安东多次到该商场与原、被告沟通协商,在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迅速找准矛盾“症结”,围绕当事人关心的租金退还比例、合同的履行情况等焦点问题当面向双方进行答疑解惑,并邀请法官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当场退还剩余租金,两起案件的原告同时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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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员樊安东仅用三天时间便成功调解了两起纠纷,不仅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投入正常的生产生活,也让被告的店铺得以继续出租,真正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让长时间纠缠在两个案子中的当事人露出久违的笑容,也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当事人心中的“一束光”

  “你们像一束光,一扫我的阴霾……我要向你们看齐,做好自己、保持善良,不忘初心,也让自己成为一束光。”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写给河津市人民法院调解员宁瑞鑫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该院将案件调解到百姓心坎上的高度称赞和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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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原告侯某与被告任某曾因交通事故达成和解约定,双方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原告侯某履行赔偿义务后,被告任某拒不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遂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立案登记后,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宁瑞鑫详细审阅案卷材料,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从本案案情、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当事人辨法析理,并告知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的好处,以及走审判程序后可能产生的诉累,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协商解决。经过调解员宁瑞鑫耐心调解、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下一步,河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和解、共渡难关,让诉前调解成为化解当事人心中阴霾的“一束光”,让“公正与效率”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