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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 亲情迷途 检察和解促和谐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4-23 15:21

  运城长安网讯  “我不理解,作为一个女人,明明我没有过错,为家庭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分割财产时不照顾我,反而要照顾他!”

  “我不让步,家庭财产是两个人共同创造的,我现在得了这么重的病,我首先要考虑活下去!”

  一方不理解,一方不让步,是民事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场景。近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引导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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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出现婚姻遭危机 她向法院起诉离婚

  2000年10月,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生育一女,虽然也有一些小的磕磕绊绊,但三口之家的生活总体上还算平静稳定。2020年的一天,一名陌生女子通过微信添加王某为好友,聊天中该女子透露其与王某丈夫李某在一起已经多年……。“第三者”的突然出现,打破了正常平静的家庭生活,夫妻二人经常因此吵架争执。2022年9月,王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人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在与王某共同生活期间与第三者有染,存在过错行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的同时,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付给李某20万元,并分割车辆双方各一辆。

患重症生存遇困难 他不服一审上诉中院

  一审判决作出后,李某以一审判决未考虑其在婚姻期间患有重大疾病,财产分割明显不公为由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来,李某于2020年12月份确诊患有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同时还患有高血压病三级(极高危)、冠状动脉性心脏病等疾病,其每月收入仅有1000元,支出药费、检查费用后入不敷出,且作为家中独子,父母年龄大了也要其照顾,生活面临严重困难,李某认为一审判决虽查明该事实,但未考虑其生存问题,财产分割存在不公。二审经审理认为,双方共同财产价值保守计算可达75万元左右,即便考虑到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的分配原则在财产分配时可适当照顾王某一方,但以李某一方目前的身体状况,其维持基本生存尤其是治疗疾患所需的巨大经济成本是一个严峻现实问题,生存权益是处于第一位的,遂改判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付给李某37万元。

金额巨变心不甘 她申请检察监督

  从20万到37万,几乎翻倍的金额变动让王某对判决感到无法理解,她认为李某所患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在当今医疗条件下已经成为一种可控的慢性疾病,且已纳入国家医保范围,医保报销比例达70%,李某的贫血、高血压等疾病通过服药均可以得到控制,其生存并无困难;考虑到李某对夫妻感情的背叛和20年来自己辛苦工作、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的种种付出,她不愿接受二审判决,再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银行账户被冻结 女儿上学遇难题

  一个离婚纠纷案件,历经数次审理,一次又一次的庭审对立,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关系已是水火不容,但受伤害最重的却是他们正在大学就读的女儿李小某。就在王某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期间,李某向法院申请对本案强制执行,执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王某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王某被采取执行措施后,多年来一直由其抚育的女儿如何正常完成学业就成了最紧迫的现实问题,不配合执行,她和女儿的生活都不能正常进行,配合执行,但判归其所有的房产一时无法出售,37万元的款项难以筹集,生效判决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王某身上,王某心力憔悴,几乎到了崩溃边缘。

检为民生促化解 亲情为媒迎转机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本案焦点在于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处理,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女方王某为无过错方,且多年来在家庭生活和抚育子女中尽到了主要义务,应当适当多分财产。同时,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本案中,男方李某因患各种疾病生活困难,其也应受到一定的帮助照顾,因此虽然本案二审在财产分割时变动幅度较大,但更多是出于公平原则和对人的生存权益保障的考量,判决结果并无明显不当,本案并无监督必要性。仅从法律层面对一个案件做出判断并非难事,但这个特殊家庭面临的种种困境却紧紧揪住了办案人员的心,女方王某的合法权益需要保障,男方李某的生存权益需要照顾,女儿李小某的上学问题也需要解决,特别是因为父母之间的矛盾,夹在中间的女儿李小某渐渐疏远了与李某一家的亲情联系,已多年没有联系过其父亲李某,也没有看望过她的爷爷奶奶,婚姻破裂,亲情冷漠,让人深感唏嘘,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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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冰冷的,但亲情是温暖的,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和走访社区调查了解,承办人员认为通过亲情打开心结,最终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才是化解纠纷、兼顾各方利益的最优解。而“冷冻”的亲情如何“破冰”,双方女儿李小某最为关键,征求李小某的意见后,在检察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李小某时隔多年第一次登门看望李某及爷爷奶奶,李小某的到来,让李某和其父母非常高兴,一家人坐在一起,回忆曾经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乐融融的亲情氛围下,和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解终于迎来转机。

和解协议终达成 放下包袱向未来

  一次次登门,一次次修改和解方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王某与李某最终达成了协议:李某同意王某向其履行交付的金额减少为32万元,其中第一笔16万元以现金方式于和解协议签订当日履行完毕,第二笔16万元王某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付清,在该一年半时间内,王某积极对外出售案涉房屋,房屋一旦售出第一时间履行第二笔费用,李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当日,在检察机关和法院执行部门的共同见证下,王某当场履行了第一笔16万元款项,李某同时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配合法院解除了对王某采取的执行措施。王某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双方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小案不小办,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处理好此类纠纷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亲子关系稳定以及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在剑拔弩张的对立中寻找平衡点,通过有温度的工作解心结,促和解,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为维护公平正义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