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督察组对运城市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来源:运城检察 | 责任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1-30 16:21

11月27日下午,省院督察组一行四人,在组长蓝涛的带领下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实地察看了解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检察工作回顾展览室、物证室、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建设和办案工作区,查看了建设年活动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工作汇报,并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部门副部长座谈。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出席并主持座谈会。
运城市检察机关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院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制度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增强工作积极性;坚持监督检查到位,实现对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坚强领导;坚持问题查摆到位,力求问题找准找实;坚持职责权限到位,用制度约束执法行为;坚持配套制度到位,保障执法办案活动有序开展;坚持机制保障到位,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支持;坚持培训教育到位,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较强的能力基础。确保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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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相关资料
省院督察组对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出要求
省院督导组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崔峰检察长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执法司法规范、特色亮点突出、效果比较明显。并就“下一步如何持续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1、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执法司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司法是必须守住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直接影响到公平正义的实现。
2、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执法司法工作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常抓不懈,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克服厌烦心理,要久久为攻,常抓不懈。
3、目前检察工作相当繁重,任务艰巨,要注重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日常工作与建设年活动相互结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