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运城政法要闻 >

邓雁平:保持高压态势 严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05 15:40

微信图片_20180905153413.jpg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 古红军 孙少辉 王俊晰)9月4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进一步推进全市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继续保持严厉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高压态势。

  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市政法各部门常务副职、纪检书记、政治部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督导组组长等参加会议。

微信图片_20180905153420.jpg

  邓雁平指出,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对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明确指出,从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看,政法系统内部的腐败问题不容低估,要扫黑、除恶、反腐一起抓。政法机关要刀刃向内,整肃队伍,清理门户。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骆惠宁书记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队伍建设的现状,解决这些问题,开展集中整肃专项行动十分必要。从已打掉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看,一些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甚至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的政法干警被暴露和查处,但仍有一些“保护伞”躲在暗处,隐秘操控。这次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就是要把查处政法队伍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为扫黑除恶形成压倒性态势,取得决定性胜利扫清障碍、提供保证。对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迁就。

  邓雁平要求,在此次整肃专项活动中,要充分尊重政法干警的主体地位,教育好、引导好、塑造好广大政法干警是专项活动的重要使命。要就事论理,就问题论理,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开阔眼界、提高认识,增强其正确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政法干警引领到新的精神境界。着眼“宏观”教育,在学习动员环节,广泛开展理论研讨、读书演讲、体会交流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寻找差距、剖析根源。开展闻喜“6.03”案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教训,保持头脑清醒。着眼“微观”教育,结合干警关心关注的子女就学、就医、养老、住房等实际问题,举办讲座、扶助支持,使思想教育贴近实际、贴近人性,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进而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要给干警留出充分的自查自纠的时间和机会,要求政法干警对照“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定期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的目的。坚持公正待警,营造昂扬向上的干事氛围。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努力实现公正待警。

  邓雁平强调,在此次整肃专项活动中,一要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党组织的主体作用。中共中央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严格政法机关党组(党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全省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方案》也对专项活动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落实这些要求,要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式进行,党委政法委把好方向,加强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督导落实等工作,市县两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对本部门队伍建设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本部门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的整顿工作,党组(党委)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分工负责制,推动整顿活动顺利进行。要层层明确抓队伍的主体责任,逐级做到将业务工作与纪律作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常常提醒、事事过问,一旦出现问题要向领导班子交账,并认真反思“一岗双责”责任的履行情况。二要充分发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在专项活动中,要把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责牢牢抓在手中,严惩一批司法腐败分子,有效发挥震慑和约束作用。各级专项活动办公室要认真梳理从明察暗访中、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和顶风违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能处理的处理到位,情节严重的报相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5月上旬至7月下旬开展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中,共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50案61人。其中,公安系统36案44人,法院系统9案11人,检察院系统2案2人,司法行政系统3案4人。11名科级及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54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8名干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