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零”创建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0-04-30 11:16
——运城市委政法委负责人谈如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精神,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把“三零”创建作为平安运城建设的主要抓手,纳入2020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改革任务和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进平安运城建设再上新台阶。日前,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就全市如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具体指什么?对于运城来说有什么重要意义?
市委政法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就是指“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
这项工作是省委因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致力治晋兴晋强晋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运城来说意义也非常重大。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有利于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运城,有利于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难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运城软实力、助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的主体是谁?创建的标准和目标是什么?
市委政法委:创建的主体是全市范围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商(市)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以及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网点等。经初步统计,我市共有2371个村(社区)和49588个企事业单位要纳入创建范围。
“三零”单位要明确创建目标。“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都要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
根据省委要求,“三零”单位创建要达到的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全省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以上。根据我市实际,我们既要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导向”、做到“三不”“三增强”,还要在创建标准上有所提高,即力争到2022年,全省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8%以上。
记者:目前,运城“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基础怎么样?主要短板在哪里?
市委政法委:根据前期排查掌握的情况,2019年全市村(社区)达到“三零”标准的有630个,占比26.6%。企事业单位零上访的有49252个、零事故的有49267个、零案件的有49065个,达到“三零”标准的有48852个,占比98.5%。但是加上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我们在企事业创建标准上比2019年适当调低了0.5个百分点,但是实际标准仍然高于全省标准。从统计数据看,达到“三零”标准的村(社区)目前仅占比26.6%,2022年要达到全省、全市要求的80%标准,任务还相当艰巨。
记者: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我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部署情况和进展情况?
市委政法委:省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书记丁小强同志就在分会场主持召开会议,就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之后又出席3次全市会议讲话强调、5次作出批示推进创建工作。在4月29日平安运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小强书记专门就“三零”创建提出了4点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乡镇以下;二是着力化解四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压实部门责任,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四是统筹推进机制建设,形成“三零”创建的长效机制。市委平安运城建设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开展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全市基础性数据,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市委平安运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6件事:一是牵头起草“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导则》,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路径和具体要求。二是组织召开有关职能部门研讨会,征求创建意见建议。三是制定创建工作宣传方案,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营造全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制宣传标语4942条、印发放宣传资料262000份、制作宣传版面774块,4093块电子屏滚动宣传。四是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减案件、事故、矛盾存量。五是积极发现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基层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单位开展创建提供借鉴。六是部署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创建措施。
在政法工作中,我们一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有效降低发案率。二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挤压不法分子流窜作案空间。三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化解机制、危机干预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努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四要继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抓好基层法治大宣传、“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两会一队”、网格精细化管理、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等5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五要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乱点整治,对出现的上访、事故、案事件逐一梳理汇总、分析原因,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
记者:为确保“三零”单位创建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市委政法委:确保“三零”单位创建取得成效,主体单位要守好“点”,各级职能部门要稳住“线”,各级党委政府要控好“面”。一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优势充分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三零”单位创建目标任务,将之作为民心工程、基础工程,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落实主体部门责任,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全面摸清问题、积极整改隐患、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服务体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落实落细创建措施和要求。四要明确监管责任,各级主管部门、牵头单位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建工作负起监管责任,帮助基层找准隐患、健全制度、解决问题,为创建提供支持服务。五要强化结果导向,把“三零”单位创建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范畴,树立鲜明结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