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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推广山西公安扫黑除恶斗争经验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1-17 09:30

  近日,公安部发出通知,对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肯定,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山西经验做法,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住中央督导契机,深入推进,持续攻坚,全面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山西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雷霆出击、强势开局,精准聚焦、纵深打击,不断掀起斗争高潮,全省社会治安不断向好。

  一、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领导干部政治担当的重要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担当起第一责任,建立“一把手”主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实行案件侦办“一把手”负责制,线索核查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长四级“一把手”负责制。省公安厅“一把手”主动作表率、树标杆,担责在肩,冲锋在前,亲自部署、调度、指挥、督导重大涉黑案件侦办工作,建立扫黑除恶双周调度机制,先后17次召开由市局“一把手”参加的调度会,113 次研究重大专案,亲自督办重要涉黑涉恶线索,为压实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安排6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县(市、区)进行四轮督导检查;对重点线索开展暗访核查和异地核查。对工作薄弱的3市和13县(市、区)公安局长进行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各级公安机关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精心组织,持续推进,形成了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二、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衡量公安实战能力的重要标准,坚决深挖彻查,纵深打击。省公安厅提出了“立足实际、对症下药,深排细核、精准打击,打伞断血、挖根铲土,拓展延伸、全面治乱”的思路,突出农村、矿产、文物等具有山西省情特点的重点领域,向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关系网”发起凌厉攻势。建立了与12个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持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实行“无条件用警、无条件配合、无条件保障”的超常规同步上案模式。对所有涉黑案件,省厅一律挂牌督办,直接调度指挥组织攻坚,重大案件省厅直接侦办。对线索指向明确、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批转的涉黑案件,一律由省厅与属地双线核查,全面掌握实情、发现内幕,保持“零容忍”高压严打态势,先后打掉运城“侯氏兄弟”,太原任某、耿某、郝某,临汾蒋某,吕梁王某,晋城程某等一大批长期危害社会、 恶名在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极大地振奋了民心,鼓舞了士气。

  三、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公安执行力的重要标准,全力推进中央交办案件和线索核查。对中央领导批示和中央督导交办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省公安厅“一把手”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直接指挥侦办。全省公安机关发扬敢打大仗、能打硬仗、能打赢仗的顽强作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坚决落实省厅提级管辖、异地用警侦办重大案件的指挥部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对闻喜“盗墓黑帮”特大案件,从全省抽调100余名警力集中攻坚,共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94人,破获案件351起,追缴文物3073件。对吕梁陈某涉黑案件,调集长治市公安机关异地侦办,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破获刑事案件143起,查扣资产价值约80亿元。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线索,采取提级、异地、双线核查,限时反馈,定期清零等硬性措施。

  四、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提升新时期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省公安厅先后多次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斗争成果,用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提高群众对黑恶犯罪的辨识能力,增强参与斗争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层层设立举报箱、举报热线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在山西公安“一网通 一次办”平台上开通举报栏目,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不间断推送斗争战果和线索举报方式;组织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厂矿、市场和风景区进行宣传,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家喻户晓。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中,实行核查前与核查后“双见面制度”,深入了解举报情况,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实现了“件件有回音”的要求。

  五、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反腐斗争的重要延伸,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毫不手软“打伞”。全省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深挖“保护伞”作为侦办黑恶案件的“五个必须”的目标之一。在侦办重大涉黑案件中,省公安厅“一把手”多次听汇报,研究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实地指导驻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扫黑办”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把移送“保护伞”线索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现全省扫黑打伞同频共振。

  六、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聚焦农村地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10类农村黑恶势力,重点整治4类治安乱点,全面摸排全省1198个乡镇28000多个行政村,发现掌握涉及农村的黑恶线索,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协助党委、政府重点整顿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或村干部涉黑涉恶的村级组织。

  七、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优化发展环境重要契机,努力维护公平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向好。全省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 “六最”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集中查处矿产领域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30起、打掉强揽工程、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扰乱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的“市霸”、“楼霸”、“行霸”、“路霸”黑恶势力团伙257个。密切与12个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的斗争协作,配合整顿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建筑工程、物流运输等领域乱点4917个、深查黑恶案件背后的失管漏管问题,及时发送行政执法提示函2000余份、督促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精神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对涉案企业实施监督、保证职工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企业正常经营,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厉行法治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围绕侦查办案各环节,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实操手册》和《涉案财物认定处置指导意见》。坚持“三个一律”案件侦办原则,从全省抽调60名法制民警组建省公安厅案件审核专班,分组常驻开展案件侦办与线索核查审核,坚决杜绝“拔高”和“降格”现象,力争将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九、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解决文物犯罪多发的重要切入点,重拳出击、综合整治。省公安厅坚持打击文物犯罪与扫黑除恶同部署、同调度、同推进,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三追一挖”“四不放过”的打击思路,针对2市13县文物犯罪猖獗的现状,建立四个由省厅直接指挥、专司全省重大文物案件侦办的“办案中心”,相继破获了闻喜“6·03”专案、襄汾陶寺北墓地系列盗掘古墓专案等一批文物犯罪与黑恶犯罪、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重大专案,揭开了山西文物犯罪长期以来屡打不绝的深层次“盖子”,相继追回了大量被盗卖的珍贵文物,有力遏制了文物犯罪多发势头,一度猖獗的盗掘古墓葬案件自今年5月以来保持了“零发案”。全省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7人,打掉犯罪团伙76个,迫缴文物6624件,破案数、抓捕数、追缴文物数均超过前六年之和。

  十、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锤炼公安队伍的重要战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清除“害群之马”。聚焦能打仗、打胜仗,从警力、能力、保障、管理、纪律等方面多向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实体化建设。分6期对全省扫黑民警进行全员轮训,从全省筛选侦查、审讯、法制、情报、追逃等方面业务骨干,成立专业团队,为侦办重大案件提供支持。 开展关心关爱民警“大走访”慰问和战时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出台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工作指引,审慎处理有关举报、投诉,旗帜鲜明支持民警严格执法。启动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6个集体851名民警记功嘉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闻喜县公安局长张少华直接提拔重用为运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并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张少华学习的活动。严明纪律要求,以查处的“保护伞”为警示,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自查自纠,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纯洁队伍,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