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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安峪法庭田间地头解民忧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5-08 10:02

  “原来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到法院诉讼。”当事人在纠纷解决后这样说到。近日,绛县法院安峪法庭干警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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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系绛县南樊镇西三涧村村民,合法承包2.5亩土地种植丹参药材,经过精心管理,药材长势良好,即将迎来收获期。然而,由于被告在旋耕农田时操作不慎,误将原告的丹参全部损毁,导致药材根茎被翻出、粉碎,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事发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均未果,原告遂诉至绛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药材及树苗损失20000元,并申请损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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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费用高达30000元,远超原告诉求金额。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带领团队人员直奔双方所在的村庄,通过实地勘查,在现场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观点后,主动向双方耐心解释了诉讼风险及鉴定可能带来的高昂费用,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互谅互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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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之前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原被告释法说理,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原告理性评估诉讼成本与实际损失。经过多次田间调解、电话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10000元损失,并当庭履行完毕。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