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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起诉、4年纠纷,是什么让当事人从 “对簿公堂” 到 “心服口服”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8-27 09:55

“没想到不用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就主动把赔偿款送来了!” 收到赔偿款时,张某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难掩激动。这起历经多次诉讼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背后是人民法院引入司法鉴定专家全程参与释明的探索,是 “专业说理 + 司法调解 + 执前督促” 的全链条联动。

专业鉴调破僵局

以技术理性消弭认知分歧

2021年5月,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多处十级伤残,先后2次起诉索赔。2025年5月,张某以 “交通事故导致肾衰竭” 为由第3次起诉,主张二级伤残赔偿金及护理依赖费用。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属于 “重复起诉”,且对 “交通事故与肾衰竭的因果关系” 提出强烈质疑,张某亦情绪激动,认为目前所患肾衰竭系该交通事故造成,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看着双方僵持不下,在庭后释明环节,承办法官特邀本案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专家,以 “第三方中立视角” 介入调解。专家通过 PPT 演示,直观对比张某事故前后的诊疗记录,结合病理机制解释:“交通事故导致张某股骨、胸骨及肋骨多发性骨折,特重型颅脑损伤等,这些因素可造成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从而诱发肾衰竭。”

面对专业解读,保险公司代理人逐渐缓和态度:“我们不是不赔,而是担心被‘重复索赔’。现在听了专家的分析,至少清楚了这次主张的伤残与前诉损伤的本质区别。” 张某也首次坦言:“我不懂医学术语,之前总觉得‘只要有关联就该全赔’,现在才知道法律讲‘参与度’,专家算的账更明白。”

靶向释明定分止争

从 “专业意见” 到 “司法共识”

在鉴定专家的辅助下,承办法官进一步展开 “阶梯式释明”——程序释明:对比前诉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与本次主张(新增疾病关联赔偿),明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重复起诉”。

责任释明:结合事故认定书(同等责任)与鉴定意见(次要责任,酌定为30% 参与度),运用 “原因力大小 + 过错程度” 双维度公式,测算赔偿比例。

风险释明:向保险公司说明 “迟延履行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 信用惩戒”,向张某提示 “鉴定意见为次要原因,全额支持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通过 “专家讲医学,法官讲法律” 的协同模式,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由保险公司按 30% 参与度赔偿各项损失 194559.4 元。判决送达后,保险公司一度犹豫是否上诉,承办法官便邀请鉴定专家通过视频连线进行 “复诊式答疑”,针对保险条款中 “继发疾病赔付范围” 进行逐条解析,彻底消除其疑虑。

执前督促显温度

既要 “案结” 更要 “事了”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因内部核赔流程延迟履行,张某萌生强制执行念头。承办法官立即启动 “执前督促绿色通道”,一方面向保险公司列明拒执后果;另一方面协调鉴定专家以 “第三方见证” 身份参与和解,促成双方当场签署《履行承诺书》。

“我们不是故意拖延,只是对赔偿计算细节还有疑问。” 保险公司代理人坦言,“法官带着专家当面算清每一笔账,甚至帮我们梳理了同类案件的理赔指引,这样的‘售后服务’让我们心服口服。” 最终,保险公司在3日内全额支付赔偿款,一场历时4年的纠纷画上句号。

司法启示

当专业释明成为“解结密码”

“很多涉鉴定纠纷的‘死结’,本质是‘专业鸿沟’与‘程序陌生’叠加的结果。” 承办法官说道,“邀请鉴定专家‘出庭不入庭,参与不干预’,既能以技术权威消解当事人对‘司法偏私’的猜忌,又能将抽象的鉴定意见转化为‘听得懂的大白话’,让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逻辑,又契合认知常理。”

本案的圆满解决,折射出新时代司法释明机制的升级方向:从 “法官单打独斗” 到 “专业力量赋能”,从 “判后答疑” 到 “全流程介入”,通过整合鉴定、调解、执行等多方资源,让当事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 “专业有深度,释明有温度”。当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由专业力量托底、以民生关怀浸润的解纷方案,司法公信力便在 “看得见、听得懂” 的过程中悄然生长。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