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释明破坚冰 七年纠葛一朝解
来源:平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8-26 10:19
“妈妈,加我电话手表成为我的好朋友吧!”当8岁的小诺(化名)主动牵起妈妈的手时,在场的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温馨一幕的背后,是一段长达七年的抚养权纠纷与亲情隔阂。

2018年5月,小诺父母因感情破裂闹离婚,父亲未经得同意将其从母亲身边带走。2019年4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1岁多的小诺由母亲抚养。父亲对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8月,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父亲依旧固执地将小诺留在身边。母亲申请法院执行后,父亲仍持续不配合让团聚变得遥不可及,小诺对母亲仅存的依恋也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
2025年7月,父亲突然以“孩子已满八岁且自愿随父生活”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这让本就未平的风波再起涟漪。而母亲在应诉的同时,也坚定地提出诉求:要求父亲支付多年来拖欠的抚养费,以及那笔早已到期却迟迟未到账的房屋补偿款。旧怨叠加新矛盾,这场围绕着孩子的拉锯战,在七年之后再次升级。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将司法释明贯穿始终,用耐心与智慧化解多重矛盾。
司法释明分“三步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以法释明
向双方清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变更需尊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意愿”的规定,明确抚养费、房款抵扣的法律依据,让当事人明白“判”与“调”的法律后果。
以情感人
考虑到小诺与母亲的陌生感,法官多次单独与孩子沟通,逐步引导她理解“父母之爱不冲突”。同时创新“渐进式沟通”策略:从电话手表加好友、每周视频通话,到约定周末短途陪伴,再到寒暑假共同生活——每一步都伴随着耐心的司法释明:“妈妈不是不要你,只是过去的误会让我们错过了七年”“法律保护你选择的权利,也保护你被爱的权利”“给妈妈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收获爱的机会”……最终,孩子主动拥抱母亲:“我愿意和妈妈过暑假!”当孩子主动在电话手表中添加妈妈的号码时,隔阂的冰层开始融化。
以理服人
针对房款支付、探视时间等争议,法官提出“抚养费与房款折抵”“寒暑假共同生活7-10天”“每周视频通话不少于两次”等细化方案,既保障母亲的探视权,也尊重孩子的生活节奏。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抚养权变更为父亲,父亲不再向母亲支付离婚判决书中的抚养费,也不要求母亲支付其抚养孩子七年以来的抚养费,母亲仅需支付后期抚养费,父亲拖欠的房款与抚养费折抵后,仅需再分期支付9.8万元给母亲;母亲享有明确探视权,每年寒暑假与孩子共同生活7—10天,每周视频通话不少于2次。调解当日父亲即支付第一笔房款4万元;房屋过户分阶段履行。
“过去的执行案件,我们一起撤了吧!”调解现场,母亲主动提出撤回离婚案件的执行申请,并承诺全力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父亲也承诺一定按期履行剩余房款。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握手言和,一场执行僵局也就此圆满化解。
一份调解书,不仅化解了七年积怨,更让破碎的亲情重新生根发芽。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平陆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的生动实践。司法释明工作不仅消除了当事人的误解和疑虑,也减少了衍生案件的发生,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通讯员: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