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当事人的心声:法院的这份“暖”,我记在心里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9-08 10:17
近日,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晓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法院的认可与感谢。法院干警的哪些行为温暖了她呢?一起来看看她的故事。

当事人发给法官的感谢信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走进法院。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一次无奈的工伤纠纷,让我这个普通百姓第一次真切地触摸到法律的温度,见证了司法工作者如何用专业与温情照亮普通人的维权之路。
我叫李晴(化名),是永济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那天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右腿骨折。虽然人社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但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争议带到了夏县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我与法院的故事就此展开。
初遇:下次来,先打电话
第一次来到法院查阅卷宗信息时,我只知道承办法官的名字,不熟悉任何流程,内心满是惶恐。

然而接待窗口前,书记员亲切的笑容瞬间安抚了我的不安。她耐心地解答了我的问题,还主动留下了办公室电话,并细心叮嘱我:“下次来之前先打个电话问问,免得法官外出或者开庭,您白跑一趟。”
这份始于初见的真诚,让冰冷的程序有了温度,也让我感受到了法院第一份意外的温暖。
守护:您腿脚不便,先坐这儿等
第二次到法院正值办事高峰,门口排起长队。

我因拄着拐杖行动不便,正在为难之时,法院的同志主动走上前,关切地带我到阴凉处休息,并告诉我说:“您腿脚不便,先坐这儿等,轮到您了我再过来叫您安检。”
来自法院的细心与体贴又一次打动了我,让我对法院的工作又添了一份信任。
调解:希望能把你们的矛盾实质性解决了
下午三点,我就到了法院等候调解,然而直到四点半才见到承办法官。
漫长的等待最初让我焦躁不安,但当得知法官从上班开始,就连轴转地开庭、处理案件,直到下午四点多也没能休息片刻,匆匆扒了几口饭后就立刻来处理我的事情时,心中的不满都化为了感动与敬佩。
“我刚接手公司第一天,还没赚到一分钱,现在就要承担这么一笔赔偿金,太不合理了!而且是前任经营者没缴社保,怎么该我负责?”
“您先别着急,咱们组织调解就是希望能把你们的矛盾实质性化解了。”
“您说的赔偿责任的问题,法律有规定。作为公司的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无论您是否刚收购、是否盈利,只要李晴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您要是坚持诉讼,不仅可能面临败诉的结果,还会影响公司的声誉。”

承办法官从工伤认定讲到赔偿责任,又说到可能面临的后果,有理有据,公司老板这才平静下来开始思考。
“李女士,您的工伤认定合法有据,但是现在您看公司老板的实际情况,如果你们能达成调解协议,您能更快地拿到赔偿款,而且也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构成伤残)等,这些项目都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咱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量。”刚和公司老板沟通完,承办法官又过来给我解释法律条款,征求我的意见,看我是否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一次次沟通,一遍遍说法,承办法官的耐心与执着感动了我。我能感受到她是一心为了我们当事人,真心实意的想把我们的矛盾彻底化解掉。
坚守:原来她已身怀六甲
时间一晃已经晚上八点半了,在承办法官一次次耐心沟通、真诚劝导下,我们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公司老板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从最初的不解与抵触变为理解与接纳,我也了解了协商解决的高效性,同意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

最终,我们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同意工伤认定结果并依法给予赔偿,同时撤回起诉。
就在法官助理开始为我们撰写核对正式的调解协议时,我才注意到,这位一直为我们忙前忙后的助理,竟已身怀六甲,她的默默奉献与坚守,让我湿润了眼眶。
事后,从对方律师那里得知,像这样的案件其实完全可以走判决程序,这对法官来说省事的多,但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打开我们的心结,承办法官选择了最麻烦却最有人情味的方式为我们解决矛盾,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不仅有尺度、更有温度。
从耐心接待的书记员到细心的安检同志,从耐心专业的承办法官到身怀六甲仍然坚守岗位的法官助理,他们都真正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要为他们点赞,也向所有像他们一样,为了公平正义和群众诉求而坚守到最后一刻的法院同志点赞!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