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治报】稷山县检察院柔性司法暖亲情
来源:山西法治报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9-03 10:27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柔性司法暖亲情
日前,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近亲属盗窃案件中,以柔性司法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修复破碎亲情。
20岁的小玉(化名)与母亲李某共同生活,因两人日常沟通匮乏,隔阂日渐加深。小玉私自解锁母亲手机,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消费共计8000余元。事发后,本就紧张的母女关系彻底破裂,小玉负气离家出走。失望与愤怒的李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执意要求追究女儿刑事责任,希望借助司法惩戒约束、教育叛逆的女儿。
公安机关以小玉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综合研判认为,该案虽达盗窃追诉标准,但属于近亲属间的侵财纠纷,行为人无恶意挥霍动机、主观恶性小,与普通社会盗窃案件性质不同,不宜简单一捕了之。案件办理初期,李某情绪激动、态度坚决,坚持希望将女儿羁押管教。经过检察官数次的真诚疏导,李某逐渐释怀,痛哭反思自身教育短板,主动表示谅解女儿过错,并承诺今后加强与女儿的沟通。同时,办案人员对羁押期间的小玉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安抚其恐惧情绪,耐心剖析行为危害,解读母亲的严苛与牵挂。小玉幡然醒悟,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真诚向母亲致歉悔过。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该案系近亲属间轻微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较小、行为人为初犯、偶犯、真心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小玉被释放后,检察机关组织母女面对面谈心,多年隔阂彻底消解,母女两人相拥而泣。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明确本案法律适用及不捕依据,充分释明类案处理尺度。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作出撤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