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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空调装哪儿自家说了算?还真不是!

来源:人民法院报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30 11:55

虽然八月已接近尾声

但全国多地还能感受到“秋老虎”的威力

前段时间厦门的气温

更是一度飙到了41℃

面对这样的高温

大家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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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电器

但如果安装不当邻居可就有意见了!

这不,家住厦门的小惠就因为

令人闹心的空调外机将邻居小采告上了法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占用公共区域 候梯厅变私人空间

  小采在厦门思明区一小区有处房子,位于小区单元的二层,为跃层式结构,房子一层的卧室紧挨着二层电梯的候梯厅。因电梯不停靠二层,所以该电梯并未开门。

  2014年开始装修时,小采就封起候梯厅连接楼梯处的窗户,并打通卧室与候梯厅之间的墙体,在候梯厅砌起围墙,将候梯厅变成其专门使用的空间。除此之外还占用了小惠家放置空调外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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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二人多次协商未果,小惠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查明,小采和小惠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中央空调外机需统一放置于预留位置,两人各享一侧。小采擅自改建、占用上述公共区域,不仅影响了楼梯及另一候梯厅的通风和采光,也使得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法到达公共区域,损害了小惠的合法权益。

  综上,法院判决小采移除摆放在小惠家空调外机放置平台的空调外机,并将候梯厅恢复原状。

  其后,小采提出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使用公共区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本案小采的行为构成了法律所称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邻居小惠要求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有理有据,应予以支持。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个别人不合理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如若遇到自身权利被损害的情况,小伙伴们也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注意合理使用公共区域,避免损害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