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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河津交警成功破获“2019.9.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河津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1-07-06 16:27

  7月1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为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来《关于运城支队成功侦破“2019.9.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贺电》,贺电表彰了运城支队、河津大队在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中,忠诚履职,严格执法,勇于担当,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群众的利益,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大局平稳作出了积极贡献,贺电还向所有参战民警致以亲切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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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8日7时许,在河津市小梁乡南原村口,发生了一起无号牌雪佛兰乐驰与无号牌三轮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的现场,鉴于案情重大,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组织事故、市局痕检技术等部门民警对事发现场、周边进行现场勘查,经过排查,雪佛兰车内除了几块车辆电瓶、手套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走访证人和摸排线路监控,民警也无其他发现;为了能取得案件的突破,专案组决定,一方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一方面启动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3万多元用于死者丧葬费用,可是几个月过去后,案件除了确定肇事车辆属于被盗车辆外,再无其他进展,此时,案件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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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运城支队、河津大队将该案列入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了“运城市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暨信访积案侦破调查组”、“河津市交警大队‘2019.9.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支队长姬凌鹏、副支队长郭新民、大队长迪培田、大队队委员赵闪廷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最终通过市局DNA技术分析,锁定了河津市下牛村的杜某某为此案重大嫌疑人;5月21日,杜某某被传唤到交警大队,面对铁证,杜某某拒不承认,5月22日,杜某某因为交通肇事罪被送往看守所,在前往看守所的路上,杜某某向办案民警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目前,事故已经移交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等待杜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