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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关于悬赏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8-16 10:10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关于悬赏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鼓励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再次掀起禁毒斗争的新高潮,依据<

  一、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指海洛因、冰毒、甲卡西酮等,其他毒品依据相关规定折算)的,视情况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100000元,具体如下:

  (一) 缴获毒品10克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 缴获毒品10克以上50克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缴获毒品50克以上1千克以下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缴获毒品1千克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100000元;

  二、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每查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吸毒窝点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具体如下:

  (一)查获3人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查获3人以上5人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查获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查获10人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四、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封涉毒酒店宾馆、公寓、写字楼、洗浴、棋牌室、网吧、KTV等九小场所的,每查封1处,奖励人民币3000元至30000元。

  五、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具体如下:

  (一)查获100株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查获100株以上500株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查获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查获3000株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六、 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制造、加工毒品工厂或窝点,缴获毒品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100000元。

  七、对同一举报符合多项奖励的,依照本通告奖励数额,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八、为便于查证和奖励,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九、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办案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对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举报电话:110或0359-2198110

  孟警官:19103592165

  姚警官:1893508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