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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开展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1-01-15 16:51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卓瑞)为依法妥善办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障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河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启动开展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1月12日,副检察长孟文胜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河津市下化乡,与乡党委及村“两委”班子召开座谈会,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及文件精神,并就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互配合工作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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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副检察长孟文胜强调,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法定的义务。《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要求“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乡镇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赡养人经过劝导、督促、仍然拒绝为被赡养人提供资助的情况,可主动到检察院反映线索,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传递司法温情,将释法说理、亲情感化贯穿办案始终,积极、稳妥办理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件,为巩固脱贫成果、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检察力量。

  通过此次座谈,进一步巩固了检察机关与乡村的有效对接的机制,为以后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