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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历山法庭在行动

来源:垣曲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4-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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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垣曲县历山法庭将此次整顿与办案实际紧密结合,积极响应垣曲法院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实践活动,力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与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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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历山法庭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为300多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年,垣曲某加油站向山西垣曲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80万本金,双方对借款期限、利率进行了明确约定,山西某石油有限公司、闻喜县某能源有限公司、闫某、张某、闫某某为该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垣曲某加油站未履行还款义务,山西垣曲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本院,要求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历山法庭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随即向山西垣曲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详细了解案情,并同时向各被告邮寄送达案件应诉材料,但开庭当天,仅有原告方代理人和被告之一的借款人即垣曲某加油站到庭,七担保人均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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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通过电话与未到庭的被告取得联系并添加他们的微信,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微信进行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并沟通调解意见,案件最终顺利调结。                    

今后,历山法庭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的办案宗旨,坚持求真务实,稳妥有序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的问题,尽最大努力,在充分考虑实际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民排忧解难,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教育队伍整顿效果,努力锻造新时代基层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