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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副书记王华兵向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8-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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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华兵、第一检察部、第八检察部工作人员、省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闫红花等人在市院向盐湖区司法救助申请人原某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五万元。

  王华兵指出,司法救助制度的设立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革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开展司法救助,在促进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中开展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之一。通过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司法救助申请人原某某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感谢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己将尽快从案件影响中走出来,迎接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