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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对接结硕果 共解矛盾促和谐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1:49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盐湖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出台相关文件,不断加强与基层对接,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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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盐湖法院民二庭在办理杨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承办法官初步了解,男方曾持刀致女方伤残,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为了有效化解纠纷,避免事态扩大,民二庭承办法官决定先行委托姚孟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杨超芳和调解员杜文正对该案进行初步调解,经过基层积极协助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并达成了初步调解的意向。针对子女抚养这一焦点问题,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利用国庆假期时间,安排双方当事人来院调解并征求孩子意见。10月8日,在节后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终于,双方当事人受到法官肺腑之言的感染,不再针锋相对,言语之间流露出悔意。至此,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该案成功调解。双方从进法院之前的拳脚相向,到离开法院时的握手言和、尽释前嫌,承办法官的耐心、执着、为民的精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后,盐湖法院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大与基层街道协同合作,弘扬以和为贵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出台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