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司法局被表彰为文明单位
来源:运城市司法局 | 责任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2-29 15:38
近日,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6-2017年度运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运城市司法局被评为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
近年来,运城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加强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提高、提速、提质、提效的重要工作来抓,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市民”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力推进了机关文明创建工作,为促进“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建元局长要求,要不断深化文明创建理念,坚持机关文明创建与中心工作开展相结合,与实施“五城同创”相结合,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严格目标管理上抓落实,努力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在完善创建机制上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在促进各项工作创一流上抓落实,各科室各部门要积极开拓争先创优渠道,主动谋划争先创优举措,形成勇于争先创优的学习工作氛围,为各项工作率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