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治 >

垣曲县王茅镇:用好“情、理、法” 巧解“千千结”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11-01 08:37

  运城长安网讯  近年来,垣曲县王茅镇以“情、理、法”为抓手,成立“乡镇领导+村委主干+三官一律”矛调专班,探索建立“矛盾分类、化解分级、调解分工”机制,针对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启动合适的应对机制,逐步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在全县叫响“平安王茅、幸福王茅”品牌。

1698805907785027.jpg

“60%”:“村委主干”动之以情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诸如有村民私自占用公共道路堆放杂物、养殖牲畜气味难闻、房屋下雨滴渗水影响邻居等矛盾纠纷,占到全部矛盾纠纷的大多数,比重在60%左右。此类矛盾纠纷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如果不能被及时化解,容易进一步激化邻里间的嫌隙。本着“化解在当时,化解在萌芽”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主干熟悉村情、户情的优势,在日常网格排查发现后,及时出面稳定双方情绪、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引导过错方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争取受损方给予适当让步,从而达成和解。村两委主干们普遍认为,这类小矛盾、邻里矛盾的根源未必在于事情本身,而是如何平衡当事人特别是受损方的心理。因此,通过谈感情的方式达到“以情动人”,从而事半功倍地实现“小事化了”。

“30%”:“乡镇领导”晓之以理

  在现实中,一些涉及集体经济、项目产业、贫困补助等矛盾纠纷,仅靠村干部打“感情牌”已不能解决,这时就需要乡镇政府出面,由政法委员和包村领导担任调解人,通过耐心调查走访,问清楚相关人员掌握的事实,问清楚矛盾的根源和焦点,“切”中问题的‘病根’后,给当事人有理有据地分析事实,合情合理地明晰责任,一字一句讲清政策,以“干部身份”讲清“大道理”,以“旁观者”讲实“硬道理”,用“群众话”讲活“新道理”,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同时,为避免矛盾反弹,还会对化解过的、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实行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行为有无反常以及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防止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解决不到位而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10%”:“三官一律”明之以法

  另外,还有10%左右矛盾纠纷往往牵涉尖锐的人际冲突和复杂的利益纠葛。为此,王茅镇积极构建警官、法官、检察官、驻村律师联动机制,与镇村两级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综治一吹哨,三官一律来报到”,接到镇综治中心的申请后,所有专班成员会一起赶赴现场,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事情的经过,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产生的后果、各自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合理诉求等。基于调查结果,分析矛盾原因,召开集中分析研判会。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会针对矛盾纠纷和各自理解,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建议,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的化解预期;镇村干部会继续“讲道理”作为“明法律”的有力补充,为当事人转变思想、妥协让步注入“润滑剂”,这样多方共同发力,在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和利益纠葛中寻找突破口,加快矛盾纠纷的化解进度,引导当事人达成共识,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