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平安建设 >

一次释明,两案化解,这项操作获三方满意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7-25 10:33

打官司,一头依据法律条文,一头系着百姓权益。如何在庄严的司法程序中,让每一位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不仅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清晰地理解“为什么这样判”“下一步该怎么做”,这既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石。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覆盖诉前、诉中、判后及执行全流程的司法释明机制。机制运行以来,有效化解了诉讼中的“堵点”“盲点”,让司法裁判“看得见”,更“听得懂”,在群众中收获了良好的反响。

鉴于此,我们特开设“司法释明”专栏,精心选取全市法院在全流程司法释明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通过还原案件背景、聚焦释明要点、剖析法律难点、展现释明成效,让大家更直观地感受司法的温度与力量。敬请关注!

近日,永济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执行”联合办案,深度释明,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执行法官和民事法官携手发动多方力量,联动释明,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案件源于一块约30亩的土地使用纠纷,多方利益交织,导致矛盾长期难以调和。

1997年,某村委会居民小组将案涉土地承包给郝某某。在承包期间,郝某某又将案涉土地租赁与某公司。2022年,郝某某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某公司诉至法院,经过一、二审审理,判决某公司返还郝某某案涉土地。

执行调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走访现场发现,某公司已在案涉土地上生产经营多年,厂房、设备、材料均附着在土地上,若按判决进行腾退,某公司将损失巨大;若维持现状,又无法兑现郝某某的胜诉权益,损害司法权威。鉴于此,执行法官确定了调解释明优先的办案方向,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和所在村委会、居民小组了解情况,做释明和解工作。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申请执行人郝某某多次越级信访,执行法官便联合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街道工作人员召开案件联席听证释明会议,协调各方的立场和观点。

1753410912251796.jpg

会后不久,郝某某所在某村委会居民小组将其诉至法院,诉请解除涉案土地的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土地,这导致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民事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认识到此案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不能简单就案判案。于是,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会商研究,决定根据各自案件特点,分头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两案一并进行调解释明。为消除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决定再次邀请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街道、村委工作人员参与见证调解协议签署,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在案。

司法释明

在多方联席调解释明会上,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详细阐释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又从执行程序和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释明。街道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及调解人员结合乡风民俗,分析利弊,引导各方互谅互让。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三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在多方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分别撤回了执行和民事案件,两起纠纷均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解决,是运城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强化条线协作,推动多方联动释明解纷的生动实践。通过协调配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全流程司法释明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