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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调解促和谐 释法明理化纠纷

来源:稷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8-26 10:16

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翟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把司法释明贯穿办案的全过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调解,既保障了群众权益,又维护了金融秩序。

简要案情

5月,被告黄某等人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0万元,还款方式为按周期结息到期还本,后被告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剩余贷款到期未归还。

司法释明+倾心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与双方沟通,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专业引导与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也为暂时陷入困境的被告留出了合理的还款时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稷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了司法释明工作,不断探索司法释明新举措,全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守护群众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