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 “一揽子”化解
来源:永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2-11 10:05
堂兄弟合伙经营饭店却产生纠纷,先诉后执、恩怨再起,矛盾层层叠加。然而,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既一次性了结正在执行的旧案,又妥善化解新纠纷,当事人特送锦旗表达感谢。永济市人民法院蒲州法庭成功调处这起复杂合伙协议纠纷,以温情与智慧书写“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答卷。

兄弟合伙起纷争 两度对簿公堂
原告闫甲与被告闫乙本是关系融洽的堂兄弟。2021年,因闫乙父亲患病,其将经营中的饭店转让给二人,怀揣共同创业梦想的二人前往北京合伙经营饭店。起初,生意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琐事累积让二人渐生嫌隙,合作关系陷入僵局。
闫乙一纸诉状将闫甲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饭店转让款。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期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闫甲又将闫乙起诉至法院。
法官不弃调解 力促兄弟和解
蒲州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二人纠纷源于合伙关系,争议焦点相互交织,虽能厘清法律关系,却难化解兄弟间的“心结”,甚至可能让亲情彻底破裂,只有将“情理法”并用,才能修复“关系”,实质化解矛盾。
诉讼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兄弟二人深入交流,组织双方清算合伙账务,面对面开展调解:不仅从法律角度释明合伙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还从亲情角度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忆往日手足情深,劝导“血浓于水”“以和为贵”; 同时,法官还积极联系双方亲属协助劝说,借助家庭力量推动调解进程。
一揽子化解纠纷 兄弟重归于好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已经送达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仍未放弃实质化解矛盾,一方面主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另一方面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共同协商调解方案。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兄弟二人的情绪逐渐平复,态度也从对抗转向理性,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执行案件与本案合并处理,闫甲当庭向闫乙支付5万元了结所有纠纷,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协议内容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调解了民事纠纷,又化解了执行难题。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是永济市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也是对司法为民、柔性司法的有力诠释。
结 语
一面锦旗,承载的是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一次调解,化解家庭矛盾,守护人间温情。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司法不仅有“刚”的裁判,更有“柔”的温度。永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专业与温情,为每一个案件注入公平与善意的力量。
通讯员:孟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