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温度 案结事了暖民心
来源:永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2-23 10:47
司法执行既要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底线,更要怀揣体恤民生疾苦的柔性温度。近日,永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成功化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和谐统一。
被执行人雷某、陈某因未按期履行与某银行的借款还款义务,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依法向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其到庭履行义务,但雷某、陈某始终未主动到案,也未履行还款责任。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永济法院将该案纳入集中执行行动,依法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集中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雷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坦诚说明未能履行义务的缘由:家中成员突发重病,需长期住院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原本普通的家庭瞬间陷入经济困境,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贷款,绝非恶意逃避债务。谈话中,雷某多次表达了积极还款的诚意,恳请法院协调银行,允许其制定分期还款方案。
了解到雷某家庭的特殊困难后,执行法官没有简单机械地适用强制措施,而是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决定先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组织银行代表与雷某、陈某开展面对面协商。调解现场,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银行详细说明被执行人家庭面临的现实困境,着重强调雷某主动到案、积极协商的还款诚意,争取银行的理解与让步;另一方面,也严肃督促雷某、陈某如实申报全部财产,明确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消除银行的后顾之忧。
经过执行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银行充分体谅到雷某家庭的艰难处境,结合二人以往的信用记录以及此次主动履行的积极态度,最终同意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雷某、陈某按分期方式逐步偿还借款;同时,法院依法暂缓对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为其保留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助力其逐步走出生活困境、稳步履行还款义务。
此案的妥善化解,既坚守了法律底线,维护了金融债权的严肃性,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永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精准把握执行尺度,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司法执行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更有“春风化雨的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通讯员:孟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