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天179人”背后的司法方程式
来源:垣曲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1-05 10:06
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179名商品房业主的集团诉讼案件,仅用75天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金额达272万余元,高效化解了潜在的群体性矛盾,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案情简介
垣曲县新城镇某佳苑小区179名业主因开发商未按约定上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暖却收取大暖开户费等问题,集体将运城市某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城某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王某某、赵某某、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各项费用233万余元及利息39万余元。案件涉及人数多、利益诉求集中,且开发商存在两公司人员混同、股东个人账户代收公款等复杂情形,若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事件。
案件受理后,垣曲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集团诉讼速裁机制,由经验丰富的马延亭法官牵头组建专项调解团队,采取“三步走”策略推进纠纷化解:
集约梳理案情。依托速裁程序简化流程,集中审核179名原告的缴费凭证、合同等证据,快速锁定核心争议——开发商代收费用未按规定上缴相关部门、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通过主动对接住建、税务部门核实资金监管情况,固定关键事实。
分层分类调解。考虑到被告涉及两家公司及三名自然人,且各方责任认定存在分歧,调解团队先组织原被告代表人集中沟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针对开发商提出的“自行建设供暖设施不应退还开户费”等抗辩,从合同约定、行政许可要求等角度释法明理,打消其侥幸心理。
府院联动助力。借鉴“示范调解+多元联动”工作模式,对接垣曲县住建局调取供暖工程协调记录,协调供暖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向开发商释明自行供暖未取得收费许可的法律风险,为调解协议的达成奠定基础。
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成功经验
该案的高效化解,彰显了速裁程序在处理集团诉讼中的独特优势:一是通过集约化审理、分层调解,大幅缩短案件处理周期,较普通程序平均审理期限缩短40%以上;二是精准适用法律,明确公司人格混同、个人账户代收公款的责任认定,为同类房地产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三是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既维护了179名业主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企业因诉讼陷入经营困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一成功实践提供了可复制的“垣曲经验”:以速裁机制为引擎,以府院联动为支撑,以实质性化解为导向,将大量纠纷高效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其示范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创新了“速裁+调解”的集团纠纷处理范式。 通过程序简化与实体审理的精细结合,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其二,凸显了穿透式审判与多元共治的合力。 准确刺破公司面纱,认定人格混同;主动协调行政力量,引入专业意见,形成了化解复杂民生纠纷的立体网络。其三,取得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不仅快速兑现了179名业主的合法权益,更通过明确的法律认定,规范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的收费行为,预警了类似风险,从源头上减少了潜在诉讼。
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速裁机制建设,聚焦群体性、涉民生类纠纷,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通讯员:安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