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引纠纷 以情入手解心结
来源:闻喜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5-20 09:50
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情感纽带与生活约定。然而,当夫妻关系走向尽头,离婚纠纷的妥善处理就显得尤为关键。近日,闻喜县郭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案情回顾:家事纠纷积怨深,房产分割成焦点
原告高某与被告刘某于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并育有一子。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在家庭琐事、子女教育及经济支配等问题上分歧不断,矛盾日益加深,夫妻关系逐渐破裂。高某认为感情已无法挽回,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裁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离婚案件不仅关乎夫妻双方权益,更对子女成长和家庭稳定有深远影响。因此,秉持着"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
攻坚调解:以"情"为桥,聚焦孩子未来
进入协商调停阶段,法官发现双方矛盾焦点集中在子女抚养权和一套房产的分割上。高某因不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及教育条件,故请求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被告刘某;刘某则因经济实力较差,不能给予孩子优越的物质条件,愿意放弃抚养权。在房产分割上,双方对房产价值的评估和分配比例各执一词。
面对僵局,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了解矛盾背后的深层原因。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在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上逐渐达成共识:孩子交由被告刘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折价款中属于原告高某份额的部分用于抵顶原告高某应支付给孩子至年满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
和解落幕:房屋折抵抚养费,双方握手化干戈
经过数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确认后,这起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此次离婚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郭家庄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家庭和子女的负面影响,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通讯员:任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