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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检察向未成年被害人家长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1-12 09:01

监护缺失,未检督促,让爱回家

——万荣检察向未成年被害人家长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运城长安网讯  1月5日,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宣告送达了首份《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因监护缺失,致使被害人身心再次受到不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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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该案两名被害人均不满14周岁,且没有父母陪护独自居住生活。经了解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平时就是兄妹三人在家,目前哥哥在外读大专,姐姐9月份已读初中寄宿学校,8岁的妹妹白天上学,晚上回家独自居住。

家庭教育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害人的父亲,但其不以为意,称要打工挣钱供孩子读书,暂时不能回家,孩子独自在家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后经通话向其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该行为已触犯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之不得使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该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有着极大的危险隐患,后经过多次沟通,父亲同意当月工作结束回家,同时与其父亲沟通,委托叔叔暂时承担监护责任。

关爱帮扶

  随后未检检察官来到被害人家中,给孩子们送去了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为了持续做好帮扶教育,未检检察官添加了被害人的微信,确保随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情况。同时经与被害人叔叔沟通,由其叔叔每天晚上陪同被害人,确保被害人的安全。

综合履职

  与此同时,未检检察官来到被害人所在学校,与其校长、班主任进行沟通,让平时多关注该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同时对其知道未成年人独自居住,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其学校应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对学校不作为的行为发出了检察建议。

送达督促监护令

  2024年元旦假期,未检检察官接到了被害人的电话:“爸爸回来了,我很开心。”简单的话语,却让我们未检人很开心。节后第一天未检检察官来到了被害人家中,见到了被害人的父亲,并当场向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明确要求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为子女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被害人的父亲当场表示暂时不外出打工,在家附近打零工,照顾好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

  通过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让家庭“缺位”重新归位,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