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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运城中院2项工作法入选全省法院“匠心引领·晋法善治”典型事例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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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令促执”见成效,“明法润民”暖人心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项工作法入选全省法院“匠心引领·晋法善治”典型事例

近日,省高院面向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工作方法”典型事例征集活动,经各中院择优推荐,省高院政治部严格筛选,报院党组会审议通过,确定了15项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匠心引领·晋法善治”典型事例。

其中,运城中院推荐的“一令促执”工作法和“全链多维 明法润民”涉诉信访工作法成功入选全省法院“匠心引领·晋法善治”典型事例。

“一令促执”工作法

——破解涉党政机关行为类执行难题

◎背景思路

党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维护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当前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中,行为履行类案件占比偏高,相较于金钱给付案件有成熟的《报告财产令》规制举措,现行法律缺少针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行为义务的前置约束制度,部分单位法治观念薄弱、主动履责意愿不足,存在推诿拖延、方案缺失、层级沟通不畅、执行落地难等突出问题,造成案件长期悬而未结,既损害司法权威与政府公信力,也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立足现行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立法精神,借鉴《报告财产令》制度逻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创设《报告履行方案令》,聚焦行为义务履行监管短板,以规范化指令压实行政机关履职主体责任,补齐行为类执行监管制度缺位,破解涉党政机关行为类案件执行堵点。

◎主要做法

创新制发《报告履行方案令》。针对未按期履行行为义务的党政机关,制发《报告履行方案令》,要求其书面报告履行裁判义务的意见(对履行判决义务的认识和态度)和分步实施方案,方案细化履职举措、推进节点与完成时限。同时,参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要求单位的正职、副职或其他分管负责人担任案件委托代理人,杜绝仅由普通工作人员、代理律师对接造成信息梗阻、压力层层递减问题。文书统一明确报送时限、填报规范与惩戒细则,对逾期拒不报送的,依法依规采取对负责人罚款、拒不履行情况公告、发送司法建议、司法拘留乃至移送追责等分层惩戒措施。配套预警督导压实方案落地。通过实地核查、现场督导、全程跟踪等方式,紧盯方案落地效果、案件执行进度。对履职态度消极、推进迟缓的单位出具《处罚预告书》,提前开展警示预警,做实处罚前置铺垫,督促行政机关正视法定义务、逐项落地履约举措。强化法院居中协调作用发挥。涉行政履职类执行事项依托行政机关法定职权的实施,法院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在双方当事人矛盾对立、推进受阻时居中斡旋,协调双方达成共识,解决执行堵点,推动案件高效落地。比如在某县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协调当事人双方共同确定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法院参与下双方到场顺利完成评估、鉴定,推动了行政机关及时作出行政决定。

◎工作成效

一是补齐制度空白,完善执行规制体系。借鉴报告财产制度逻辑,标准化设计《报告履行方案令》文书范本,统一报送时限、内容标准与追责条款,填补了行为义务执行中缺乏前置报告约束的制度短板,实现涉党政机关金钱、行为两类案件执行监管全覆盖。二是健全闭环机制,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构建“法院发令—行政机关报告方案—跟踪督导—落地履行”全链条工作模式,强化刚性约束,有效破解党政机关自觉履行意识不强、消极执行、沟通不畅等难题。三是办案质效提质,案件落地成效凸显。依托“一令一预告”配套举措,倒逼行政机关细化履职举措、压实内部责任,强化府院沟通,大幅提升行为类案件的执行效果,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与政府法治形象。去年以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为类执行案件12件,全部执行完毕。

◎推广价值与示范意义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现行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立法原则,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借鉴《报告财产令》制度逻辑延伸规范行为义务履行,创新推行《报告履行方案令》制度,创制依据充分、合规性强,能够为各地健全涉党政机关执行配套制度提供实践参考;整套工作依托制式化《报告履行方案令》《处罚预告书》形成流程清晰、节点明确的闭环实操范式,简便易行、通用性强,各级各地法院均可直接参照落地,有效破解涉党政机关行为类执行沟通不畅、推进迟缓、履职乏力等普遍性难题,打通行政机关内部决策与司法执行衔接堵点,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约、依法行政,在深化府院联动、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方面示范作用显著,具备在全省、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中大范围推广的现实价值。

“全链多维明法润民”涉诉信访工作法

——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破解信访治理难题

◎背景思路

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信访过程中,发现部分信访人存在诉讼风险意识不足、法律知识薄弱、程序规则理解不深、裁判结果认同不高、对法官公正性存疑等现实问题,而传统信访工作偏重事后处置、被动调处,难以从源头疏解矛盾、化解法结心结,信访治理提升面临瓶颈。经深入调研、系统谋划,创新构建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机制,将释法说理贯穿立、审、执全过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各条线,着力在源头端预防、在过程中疏导、在实质处化解,为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破解信访治理难题提供全新路径。

◎主要做法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流程司法释明作为优化司法服务、规范审判运行、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创新形成“全链多维明法润民”工作法,不仅带来审判质效与司法公信的双重提升,同时标志着运城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转型升级。

坚持“一个统领”,高位建章立制。2025年初,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全流程司法释明”作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的“一把手”工程,先后召开5次专题推进会,相继出台《关于构建全流程司法释明深化涉诉矛盾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4项核心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总体架构。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副院长主抓、立案二庭牵头、审判执行部门协同、全员共同参与”责任体系,确定“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思路,形成“中院统领+13个基层法院司法释明中心+52个人民法庭站点”运行网络,切实保障全市法院一体推进、高效运转、取得实效。

强化“双向赋能”,创建闭环模式。明确法官是司法释明“第一责任人”,组建“法官+专职释明人员(返聘老法官、调解员、值班律师)+第三方”多元释明团队,准确定位司法释明中心对外服务群众、对内赋能审判的“双向”服务功能。当事人端,释明中心作为“前台”,建立“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三级释明流程,形成“承办法官主责→释明人员补充→预约法官深化”递进路径,有效回应群众“诉前有问、诉中有惑、判后有疑”司法需求;法官端,释明中心作为“后台”,全过程辅助法官释法说理,搭建“承办法官提出需求→中心派员辅助释明→反馈释明效果”工作闭环,力求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融,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服判息诉、主动履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法律认同”和“情感认同”相统一。年初上线“司法释明预约”微信小程序,统筹全市法院线上预约释明,建立线上申请→审核回复→精准释明→监督督促的司法释明闭环工作流程,共受理预约114件,收到群众好评25件。

把握“三阶全程”,精准对接需求。防止“诉权变诉累”,将释法说理有机嵌入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推动审判活动从“裁判闭环”走向“治理闭环”。立案环节强化“先知先导”,讲清诉讼风险、非诉解纷优势,引导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理性参与诉讼,促推多元共治。审判环节强化“四阶靶向”,在先行调解、庭审、判前、判后四个关键节点,融合法理、事理、情理开展精准释明,把裁判过程转化为法治公开课,实质性提升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减少程序空转。执行环节强化“督促协同”,建立“调判后督促+执前督促履行双轨机制”,由法官+专职释明人员集约督促,多维劝导,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信访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信访风险反向审视”,司法释明中心联合第三方释明力量,对有信访苗头的当事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释法说理,从源头上预防。

聚焦“四个转变”,迭代机制体系。聚焦审判理念、审判管理、审判质效、司法公信转变,不断深化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巩固前期实践成果,2026年5月形成《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释明事项清单,系统构建“诉前引导+优化调解+繁简分流+类案专审+执行督促+季度考核”管理机制,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审判质效管控。梳理试点法院典型经验做法,形成民事、刑事、行政各条线释明工作指引,持续以全流程司法释明为抓手,一体推深做实服判息诉、实质解纷,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工作成效

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自去年3月运行以来,两级法院共接待释明案件3440件,督促自动履行4013件,大量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涉诉信访同比下降13.4%,省高院梳理的396件重复访案件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占3%,信访治理成效凸显。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性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作典型交流,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

◎推广价值与示范意义

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突破传统“法官释明权”的解释框架,建立起涵盖全链条发力、各条线覆盖、多主体协同的长效运行机制,将传统零散、被动的法官释明权深化为标准化、体系化的司法释明机制。深化司法释明工作的系统性实践,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追求,具化为定分止争的实践要求,带来了法官理念从“坐堂问案”向“主动治理”转变,当事人从“困惑质疑”向“理解认可”转变,审判管理从“常态监督”向“精细引导”转变,司法公信从“被动服从”向“信服认同”转变,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该创新工作方法为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了“运城智慧”,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运城经验”。

通讯员:靳彥